[发明专利]眼底检查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0921267.X | 申请日: | 2020-09-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22084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4 |
发明(设计)人: | 韩宇星;李婷;胡丁山;常献刚;张大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鹰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3/12 | 分类号: | A61B3/12;A61B3/14;G06K17/00;G06T7/00;G16H10/65;G16H30/20;G16H40/63;G16H40/67 |
代理公司: | 北京力致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900 | 代理人: | 陈博旸 |
地址: | 200030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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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眼底 检查 系统 | ||
1.一种眼底检查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户终端,用于提供个人标识;
眼底相机,用于从所述用户终端处获取所述个人标识,并将所述个人标识发送至服务器;
所述服务器用于在收到所述个人标识后向所述眼底相机发送启动指令;
所述眼底相机在收到所述启动指令后进入工作状态,以使用户操控拍摄其眼底照片;所述服务器还用于关联存储所述眼底照片和个人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用于向用户终端发送眼底检查邀请;所述用户终端用于获取用户输入的个人信息,并响应所述眼底检查邀请;所述服务器在收到响应后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所述个人标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终端使用二维码表征所述个人标识;所述眼底相机上设有二维码扫描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眼底相机中用于拍摄眼底图像的镜头还用于拍摄所述二维码。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眼底相机设有传感装置,用于感知用户对眼底相机的操控所产生的操控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眼底相机用于发送所述操控信息;
所述服务器用于接收所述操控信息,以监测用户对所述眼底相机的操作是否正确,并在判定操作错误时向所述眼底相机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装置包括光传感器,用于感知环境光生成环境光强度信息;所述服务器通过所述光强度信息判断所述眼底相机所处的环境是否能够拍摄眼底照片。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装置包括测距装置,用于检测用户眼球与镜头间的距离生成距离信息;所述服务器通过所述距离信息判断所述眼底相机是否能够拍摄眼底照片。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个人信息包括病史信息和/或症状信息;
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病史信息和/或症状信息对眼底照片进行检测得到检测结果;
所述用户终端用于获取所述检测结果。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用于判断所述眼底照片的拍摄质量,当判定拍摄质量不符合预设标准时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重新操控所述眼底相机拍摄其眼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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