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智能锁的物联网控制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0939147.2 | 申请日: | 2020-09-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1598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12 |
发明(设计)人: | 张宝泉;鲍张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C9/00 | 分类号: | G07C9/00;H04W4/80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 31285 | 代理人: | 黄琮;夏烨 |
地址: | 2150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能 联网 控制系统 方法 | ||
1.一种智能锁的物联网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通信模块、控制模块、指令判断模块、校验模块、锁用户管理模块及智能锁;
所述通信模块用于接收用户信息和控制指令,并发送至所述控制模块;
所述锁用户管理模块用于存储并管理总用户数据;
所述指令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控制指令的类型,并将所述用户信息及所述控制指令发送至所述校验模块;
所述校验模块用于调取所述锁用户管理模块中的总用户数据,并根据所述用户信息在所述总用户数据中检索比对,判断所述用户信息对应的当前用户在当前是否对所述智能锁具有控制权限;若是,则将所述控制指令发送至所述控制模块;
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控制指令控制所述智能锁执行相关控制操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锁的物联网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用户管理模块中包括第一存储容量和第二存储容量,所述第一存储容量中存储有若干个时间段信息;所述第二存储容量中存储有与任一所述时间段信息相对应的周一至周日的七个周掩码;若任一所述周掩码为0,则在当天的所述时间段内的控制权限为无效;若任一所述周掩码为1,则在当天的所述时间段内的控制权限为有效。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锁的物联网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总用户数据具体包括owner用户、master用户和普通用户;所述owner用户负责管理若干个所述master用户;所述master用户负责管理若干个所述普通用户;所述管理具体为添加、删除、修改和查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锁的物联网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检验模块还能够用于判断所述用户信息对应的当前用户是否拥有相应的管理权限;若是,则将所述控制指令发送至所述控制模块;
所述控制模块还能够用于根据所述控制指令控制所述锁用户管理模块执行相关管理操作。
5.如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一种智能锁的物联网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日志管理模块和状态管理模块,
所述日志管理模块用于记录所述控制操作及所述管理操作;
所述状态管理模块用于记录所述智能锁的当前状态,并将所述智能锁的控制操作发送至所述日志管理模块。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智能锁的物联网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报警模块,所述报警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状态管理模块中存储的所述智能锁的当前状态及所述智能锁的实际上锁状态判断所述智能锁是否被撬锁,并将报警事件发送至所述日志管理模块。
7.一种智能锁的物联网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接收用户信息和控制指令;
判断所述控制指令的类型;
若所述控制指令的类型为智能锁控制指令,则将所述用户信息在总用户数据中检索比对,判断所述用户信息对应的当前用户在当前是否对所述智能锁具有控制权限;
若是,则根据所述控制指令控制智能锁执行相关控制操作。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智能锁的物联网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判断所述控制指令的类型之后,还可以为以下步骤:
若所述控制指令的类型为用户管理指令,则将所述用户信息在总用户数据中检索比对,判断所述用户信息对应的当前用户是否拥有相应的管理权限;
若是,根据所述控制指令执行相关管理操作。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智能锁的物联网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若是,根据所述控制指令执行相关管理操作,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创建或编辑当前用户;
为所述用户编辑若干个时间段信息;
编辑与任一所述时间段信息相对应的周一至周日的七个周掩码,所述周掩码的编辑逻辑为,若任一所述周掩码为0,则所述用户在当天的所述时间段内的控制权限为无效;若任一所述周掩码为1,则所述用户在当天的所述时间段内的控制权限为有效。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智能锁的物联网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若是,则根据所述控制指令控制所述智能锁执行相关控制操作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记录所述智能锁的当前状态,并将所述智能锁的控制操作统一存储为日志管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939147.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