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新型一体化微光光电路灯在审
申请号: | 202010948279.1 | 申请日: | 2020-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32654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4 |
发明(设计)人: | 崔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保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9/03 | 分类号: | F21S9/03;F21V15/00;F21V19/00;F21V21/02;F21V21/10;H02J7/35;H02S20/30;H02S30/00;F21W131/103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李佼佼 |
地址: | 230000 安徽省合肥***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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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防护 功能 新型 一体化 微光 光电 路灯 | ||
1.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新型一体化微光光电路灯,包括底座(1)、灯杆、光伏板(4)和微光灯(5);
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座(1)与灯杆固定连接;所述灯杆包括第一支撑杆(2)和长形框架(3);所述第一支撑杆(2)的上端与长形框架(3)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所述长形框架(3)的上部内侧设置有一对固定块(15);一对所述固定块(15)之间设置有转动轮(16);所述转动轮(16)与支杆(6)固定连接;所述支杆(6)的一端设置有微光灯(5);所述长形框架(3)的顶端设置有第一支撑柱(17);所述第一支撑柱(17)的两侧设置有侧支柱(18);所述光伏板(4)与第一支撑柱(17)、侧支柱(18)固定连接;所述光伏板(4)倾斜设置;所述长形框架(3)的上部内侧设置有电动转杆(7);所述电动转杆(7)位于固定块(15)的上方;所述长形框架(3)的内侧面还设置有第二支撑柱(10);所述长形框架(3)的下部设置有支撑块(12);所述支撑块(12)上放置有防护板(9);所述防护板(9)的两侧面设置有短柱(14);所述短柱(14)与电动转杆(7)之间通过第一连接柱(8)连接;所述第一支撑杆(2)的截面为正方形;所述第一支撑杆(2)的侧面设置有防护块(11);所述底座(1)的内部设置有第一控制按钮、第二控制按钮和蓄电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新型一体化微光光电路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光灯(5)的宽度与长形框架(3)的内侧宽度相一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新型一体化微光光电路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伏板(4)的倾斜角度为30°-45°。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新型一体化微光光电路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板(9)的尺寸大小与光伏板(4)的尺寸大小相一致;所述防护板(9)的材质为钢化玻璃或者铝合金。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4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新型一体化微光光电路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块(11)与第一支撑杆(2)通过弹簧(13)固定连接;所述防护块(11)的材质为橡胶材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新型一体化微光光电路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轮(16)上设置有第一电机;所述电动转杆(7)上设置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一控制按钮与第一电机电连接;所述第二控制按钮与第二电机电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4或6所述的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新型一体化微光光电路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电池的外部还设置有保护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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