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限位功能用于真空玻璃的加热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010967959.8 | 申请日: | 2020-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28461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4 |
发明(设计)人: | 戴景华;何锋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泉州市良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B23/24 | 分类号: | C03B23/24 |
代理公司: | 合肥律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40 | 代理人: | 吴奇 |
地址: | 362100 福建省泉州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限位 功能 用于 真空 玻璃 加热 装置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具有限位功能用于真空玻璃的加热装置,包括炉体和散热槽,所述炉体的右端端面偏下位置处设置有散热槽且前端端面左侧位置处连接有外框门,所述外框门的右侧设置有加热槽,所述加热槽的内表面下方位置处通过插接连接有拆卸底板,所述拆卸底板的左侧设置有出热槽,本发明通过外部卡柱与不同位置处的固定连接即可对外部框架的位置进行限位,滑槽和稳定槽分别对外部框架的横向和竖向位置进行限位,可有效的避免其出现大的位置移动,同时滑槽的设置提供了固定的滑动位置,可方便使用者进行框架固定,拆卸底板的设置避免了外部框架易出现位置移动和设备内侧清理较为麻烦的问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真空玻璃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具有限位功能用于真空玻璃的加热装置。
背景技术
真空玻璃中的真空物理层的存在使得真空玻璃在隔热隔声等方面与传统的平板玻璃相比有着本质的进步。真空玻璃的典型结构即在两片平板玻璃之间放置满足力学要求的按照一定几何规则排列的微型支撑物,籍以形成真空的间隔层。周边用低熔点玻璃钎焊料密封,通过抽气孔进行真空抽气,并且封口后形成真空隔热层。用低熔点玻璃钎焊料密封周边的工序是一个加热的过程,其封边的过程和具体的操作方法可见中国专利申请号ZL02256440.3,ZL95108228.0,ZL94192667.2等专利文献中的具体描述。从上述已有技术的描述中可知,用低熔点玻璃钎焊料密封周边的工序是真空玻璃制造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序。由于封边、封口的低熔点玻璃钎焊料熔点约为450—500℃,所以传统的加工方法要把整块玻璃预制件加热到上述450—500℃的温度,降温后再进行真空排气。这样的操作结果是生产周期长,能耗大,成本高,且玻璃变形。其中更严重的是,由于钢化玻璃在上述温度下长时间加热后退火而失去钢化特性。钢化玻璃如在450℃加热1小时,残留强度将下降到约50%以下。因此上述工艺不能用于采用钢化玻璃原片制造“钢化真空玻璃”。但实际的情况是,大部分现代建筑和保温箱都要求使用安全玻璃,而钢化玻璃是安全玻璃的重要类别。因此,由于已有技术中的操作方法不能制成“钢化真空玻璃”,所以使得真空玻璃的使用范围受到很大限制。
专利号为CN100497222C的申请文件公开了一种采用边缘加热技术制造钢化真空玻璃(包括多层钢化真空玻璃)的方法,即在把整个真空玻璃预先整体加热到设定温度(如300℃)后,只把边缘封口区域短时加热到焊料熔点温度(如450℃),待作为封口材料的钎焊料熔封完成后即可降温,使得玻璃的大部分的非边缘区域只加热到300℃左右。采用此种方法制造的钢化真空玻璃的钢化强度仍能达到的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的标准。
现有的技术存在以下问题:使用时须将真空玻璃放置在外部框架处再推入设备内侧,外部框架本身设置有移动轮方便进行位置移动,但设备内侧为光滑设置导致外部框架易出现位置移动,若玻璃出现破损需要对设备内侧进行清理时也较为麻烦。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限位功能用于真空玻璃的加热装置,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本发明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具有限位功能用于真空玻璃的加热装置,包括炉体和散热槽,所述炉体的右端端面偏下位置处设置有散热槽且前端端面左侧位置处连接有外框门,所述外框门的右侧设置有加热槽,所述加热槽的内表面下方位置处通过插接连接有拆卸底板,所述拆卸底板的左侧设置有出热槽,所述出热槽的下方在位于炉体的底端端面四周位置处设置有固定底座,所述固定底座的底端端面连接有控制箱体,所述控制箱体的前端端面连接有控制面板,所述拆卸底板包括有侧限位板、板体、滑槽和稳定槽,所述板体的左端端面通过焊接连接有侧限位板且顶端端面左侧设置有滑槽,所述滑槽的内表面下方位置处设置有稳定槽。
优选的,所述外框门包括有门体、连接杆、突出板和固定螺杆,所述门体的顶端端面后方位置处通过焊接连接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下方在位于门体的右端端面设置有突出板,所述突出板的前方位置处设置有固定螺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泉州市良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泉州市良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967959.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