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租赁电池离线计费的方法、系统及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2010999293.4 | 申请日: | 2020-09-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8553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15 |
发明(设计)人: | 严馨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鸿兴福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G06Q30/06;G07F17/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易美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520 | 代理人: | 沈荣彬 |
地址: | 366399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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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租赁 电池 离线 计费 方法 系统 存储 介质 | ||
1.一种租赁电池离线计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服务器根据用户对电池设置的租赁量生成所述电池的离线计费策略;所述离线计费策略包括:离线租赁量、租赁到期操作方式;
所述服务器向所述电池发送所述离线计费策略;
所述电池将所述离线计费策略保存到本地,并按照所述离线计费策略进行计费;
所述电池判断所述离线租赁量是否使用完,如果所述离线租赁量使用完,则所述电池执行所述租赁到期操作方式或执行所述服务器下发的操作方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租赁电池离线计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根据用户对电池设置的租赁量生成所述电池的离线计费策略,还包括以下步骤:
所述用户根据计费模式对电池设置租赁量;所述计费模式包括:按时长计费、按里程计费、按电量计费的至少一种;
如果所述计费模式是按时长计费,则所述租赁量为使用时间;
如果所述计费模式是按里程计费,则所述租赁量为行驶里程;
如果所述计费模式是按电量计费,则所述租赁量为充电次数;
所述离线计费策略还包括离线计费模式,所述离线计费模式包括:按时长计费、按里程计费、按电量计费的至少一种;
如果所述离线计费模式是按时长计费,则所述离线租赁量为使用时间;
如果所述离线计费模式是按里程计费,则所述离线租赁量为行驶里程;
如果所述离线计费模式是按电量计费,则所述离线租赁量为充电次数。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租赁电池离线计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判断所述离线租赁量是否使用完,包括以下步骤:
如果离线计费模式是按时长计费,则所述电池从收到所述离线计费策略的时间点开始时进行电池使用时长统计;当所述电池的使用时长达到所述离线计费策略的租赁量对应的使用时间时,则确定所述离线租赁量使用完;
如果离线计费模式是按里程计费,则所述电池从收到所述离线计费策略的时间点开始时进行电池行驶里程统计;当所述电池的行驶里程达到所述离线计费策略的租赁量对应的行驶里程时,则确定所述离线租赁量使用完;
如果离线计费模式是按电量计费,则所述电池从收到所述离线计费策略的时间点开始时进行电池充电次数统计;当所述电池的充电次数达到所述离线计费策略的租赁量对应的充电次数时,则确定所述离线租赁量使用完。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租赁电池离线计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离线计费策略还包括:宽限量;在所述离线租赁量使用完后,所述宽限量用于所述电池延迟执行所述租赁到期操作方式或延迟执行所述服务器下发的操作方式;
所述宽限量与所述离线计费模式相关联:
如果所述离线计费模式是按时长计费,则所述宽限量为使用时间;
如果所述离线计费模式是按里程计费,则所述宽限量为行驶里程;
如果所述离线计费模式是按电量计费,则所述宽限量为充电次数。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租赁电池离线计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租赁电池离线计费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如果所述服务器与所述电池的网络连接正常,所述服务器发送离线计费策略的更新信息;
所述电池按照所述离线计费策略的更新信息更新所述离线计费策略;所述离线计费策略的更新信息包括:离线计费模式、离线租赁量、宽限量的至少一种;
所述电池根据更新后的离线计费策略进行计费。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租赁电池离线计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租赁到期操作方式包括:禁止充电、禁止放电的至少一种;所述服务器下发的操作方式包括:禁止充电、禁止放电的至少一种。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租赁电池离线计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如果所述离线租赁量使用完,则所述电池执行所述租赁到期操作方式或执行所述服务器下发的操作方式,包括以下步骤:
判断所述电池与所述服务器的网络连接是否正常;
如果所述网络连接正常,则等待所述服务器下发操作方式,所述电池执行所述服务器下发的操作方式;
如果所述网络连接正常不正常,则所述电池执行所述租赁到期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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