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快速迭代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1005353.2 | 申请日: | 2020-09-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1932897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13 |
发明(设计)人: | 师晓敏;陈雪敏;李荣驰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感动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01 | 分类号: | G08G1/01;G08G1/017 |
代理公司: | 南京中软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466 | 代理人: | 郑燕飞 |
地址: | 2100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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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高速公路 收费 稽查 快速 方法 | ||
1.一种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快速迭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包括如下:
步骤一:通过设置在公路中的收费终端及车辆识别设备采集公路车辆通行数据,然后存储在后端通行数据服务器内供实时调用;
步骤二:调用所述步骤一的车辆通行数据,并根据不同偷逃费行为分别建立连接不同的单特征稽查判定模块,包括通行卡无出口判定模块、车卡不符判定模块、称重异常判定模块、车辆超时判定模块、短时间多次通行判定模块以及车辆套卡判定模块;
步骤三:建立迭代更新模块分析车辆通行数据并筛选出异常数据,将所述步骤二建立的通行卡无出口判定模块、车卡不符判定模块、称重异常判定模块、车辆超时判定模块、短时间多次通行判定模块以及车辆套卡判定模块分别通过网络实时连接到所述迭代更新模块,所述迭代更新模块为所述通行卡无出口判定模块、车卡不符判定模块、称重异常判定模块、车辆超时判定模块、短时间多次通行判定模块分别更新输入对应阀值参数数据,所述单特征稽查判定模块分别对异常数据进行对应异常行为判定并给出判定结果;
步骤四:所述步骤三中迭代更新模块的筛选出的异常数据及所述单特征稽查判定模块的判定结果传输到省级路网稽查中心,按管理单位不同进行分类后通过网络实时派单下发给对应的各个路网管理子单位核实;
步骤五:各个路网管理子单位的稽查办普通级人员对接收到的数据核实填报并提交给稽查办主管级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如审核不予通过,则退回给稽查办普通级人员重新处理提交;如审核予以通过,则提交反馈确认信息到省级路网稽查中心;
步骤六:省级路网稽查中心接收到所述步骤五反馈的确认信息后进行再次审核,如审核不通过,则修改迭代更新模块的参数值;如审核予以通过,则所述迭代更新模块的参数值无需调整且判定确认结束,并将该车辆信息生成并加入到黑名单数据库,最后分别分发共享给各个路网收费终端服务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快速迭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二中的通行卡无出口判定模块具体判定标准为满足通行卡有省界入口记录,且超出预先设定的阈值未形成出口记录,无论有无省界标识信息,则均判别为有入无出异常车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快速迭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二中的车卡不符判定模块具体判定标准为满足ETC车辆OBU内记录的车牌信息与实际通过的车辆识别信息相似度低于设定阀值,则判别为车卡不符异常车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快速迭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二中的称重异常判定模块具体判定标准为满足车辆出入口称重信息不一致,且相差重量达到设定阈值时,则判定为干扰称重异常车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快速迭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二中的车辆超时判定模块具体判定标准为满足车辆单次通行时长超过设定阈值,则判定为车辆超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快速迭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二中的短时间多次通行判定模块具体判定标准为满足车辆驶离高速后,短时间内再次从同一收费站或相邻收费站上高速的次数超过设定阀值,则判定为车辆通行异常。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快速迭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二中的车辆套卡判定模块具体判定标准为满足ETC车辆在ETC车道读取入口信息后,再次领取CPC通行卡,且领取间隔时间超出设定阈值,则判定为车辆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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