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适用于微量元素分析的食品检测仪器有效
申请号: | 202011012021.7 | 申请日: | 2020-09-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234544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19 |
发明(设计)人: | 张烨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科露宝食品有限公司;卡如(江苏)临床营养品有限公司;科泰(山东)健康营养有限公司;意氏(杭州)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21/01 | 分类号: | G01N21/01;G01N21/03 |
代理公司: | 合肥利交桥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4259 | 代理人: | 刘冉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宁波市宁波杭州湾新区***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用于 微量元素 分析 食品 检测 仪器 | ||
本发明提供一种适用于微量元素分析的食品检测仪器,涉及食品检测技术领域,解决了现有的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对所取样的比色皿进行分项检测时,需不断调换各个比色皿之间的位置进行检测,而当含有样本的比色皿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之中则容易造成对样本的感染导致检测不准确的问题,包括持平支腿,所述持平支腿共设有四处,本发明中,启动驱动电机以通过拨柱与槽轮之间的啮合传动带动槽轮进行转动一格的操作,该设计可在无需将比色皿手动取出再填充的前提条件下,保证了比色皿内部样品的纯净性,也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食品检测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特别涉及一种适用于微量元素分析的食品检测仪器。
背景技术
食品安全检测是按照国家指标来检测食品中的有害物质,主要是一些有害有毒的指标的检测,比如重金属、黄曲霉毒素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引入和运用化工单元操作,并发展形成食品工程单元操作,从而促进食品工业向大规模、连续化和自动化的方向发展,而食品检测中的比色皿需放置后手动进行挪动才能达到进行分样检测的目的,且在对比色皿手动挪动的过程中容易因比色皿及内部的填充物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之中造成感染。
例如申请号:CN 201810384243.8,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食品检测用水果采样仪器,包括机体,所述机体的内壁安装有拉杆,所述拉杆的外壁与机体的内壁相连,所述机体的内壁安装有顶板,所述顶板的内壁与机体的外壁相连,所述顶板的下表面安装有电机。该食品检测用水果采样仪器,通过机体、拉杆、横梁和顶板之间的配合,在三角板的作用下,使机体内部的各个组件得到保护,并且使机体内部的个零部件部不会被异物侵入造成损伤,拉杆、横梁和顶板,将机体内部进行框架的加固,挤压的过程中会有残留留在收集网和滤网上,通过毛刷的旋转清理,将残留的物体清理,从而克服了传统食品检测用水果采样仪器易造成滤网和漏斗堵塞影响检查结果的缺点,适合推广应用。
基于上述专利的检索,以及结合现有技术中的设备发现,上述设备在应用时,虽然可以进行对水果样品的取样检测操作,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现有的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对所取样的比色皿进行分项检测时,需不断调换各个比色皿之间的位置进行检测,而当含有样本的比色皿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之中则容易造成对样本的感染导致检测不准确的问题。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适用于微量元素分析的食品检测仪器,以解决现有的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对所取样的比色皿进行分项检测时,需不断调换各个比色皿之间的位置进行检测,而当含有样本的比色皿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之中则容易造成对样本的感染导致检测不准确的问题。
本发明一种适用于微量元素分析的食品检测仪器的目的与功效,由以下具体技术手段所达成:
一种适用于微量元素分析的食品检测仪器,包括持平支腿、检测仪、转轮承载机构、遮蔽机构、驱动机构,所述持平支腿共设有四处,且四处所述持平支腿分别固定连接在检测底座底端面的四角位置;所述检测仪固定连接在检测底座的顶端面位置;所述转轮承载机构插接在检测仪的内部后侧位置;所述遮蔽机构固定连接在检测仪的顶端面右后侧位置;所述驱动机构拧接在检测底座内部后侧位置,且所述驱动机构固定连接在转轮承载机构的正下方位置;所述驱动机构包括有托板、固定螺栓、缺圆柱和拨柱,所述固定螺栓共设有四处,且四处所述固定螺栓分别拧接在托板的内部四角位置,所述缺圆柱转动连接在托板顶端面的右侧位置,且所述缺圆柱的顶端面缺口处固定连接有拨柱。
进一步的,所述检测底座包括有底座主体、箱门和拉手,所述底座主体的右端轴接有箱门,且所述箱门右端面顶侧中心位置固定连接有拉手;
进一步的,所述检测底座还包括有分格区、防震海绵、隔板和驱动区,所述隔板固定连接在底座主体的内部中间位置,且所述隔板的右侧为驱动区,所述隔板的左侧呈横向阵列有三处相同大小的防震海绵,且三处所述防震海绵的内部为分格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科露宝食品有限公司;卡如(江苏)临床营养品有限公司;科泰(山东)健康营养有限公司;意氏(杭州)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浙江科露宝食品有限公司;卡如(江苏)临床营养品有限公司;科泰(山东)健康营养有限公司;意氏(杭州)营养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012021.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