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安装有摄像头的夹层玻璃在审
申请号: | 202011039082.2 | 申请日: | 2020-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0831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12 |
发明(设计)人: | 何长龙;蔡峰;李雄;张建明;关金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J1/00 | 分类号: | B60J1/00;B60R11/02;C03C27/12;C03C17/00;C03C17/36;C03C17/4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50300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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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装有 摄像头 夹层玻璃 | ||
1.一种安装有摄像头的夹层玻璃,包括外玻璃板、内玻璃板和中间粘结层,所述外玻璃板具有朝向车外的第一表面和朝向车内的第二表面,所述内玻璃板具有朝向车外的第三表面和朝向车内的第四表面,所述中间粘结层将所述第二表面和所述第三表面粘接在一起,在所述第四表面上固定有支架,所述支架具有至少一个观察窗口,所述摄像头安装在所述支架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四表面和所述支架之间还设置有不透明树脂层,所述不透明树脂层具有至少一个与所述观察窗口一一对应的光学透过窗口,所述光学透过窗口与所述观察窗口至少部分重合以使所述摄像头透过所述光学透过窗口与所述观察窗口采集图像,所述不透明树脂层的可见光透过率小于或等于3%,所述第一表面、第二表面、第三表面和第四表面上比每个光学透过窗口的四周边部大至少10mm的区域范围内未设置深色陶瓷油墨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层玻璃上的所述不透明树脂层所在区域的屈光度小于或等于200mdpt。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第二表面、第三表面和第四表面上比每个光学透过窗口的四周边部大至少50mm的区域范围内未设置深色陶瓷油墨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表面和/或第四表面上设置有深色陶瓷油墨层,所述深色陶瓷油墨层的可见光透过率小于或等于1.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深色陶瓷油墨层选用黑色陶瓷油墨或褐色陶瓷油墨,所述深色陶瓷油墨层包括有机溶剂和无机粉体,其中的无机粉体的含量按质量百分比计为70~85%,所述无机粉体包括玻璃釉料、颜料和添加剂,所述玻璃釉料的平均粒径为5~10微米。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玻璃板和内玻璃板中的至少一个为由平直玻璃板经过至少560℃的高温热处理和弯曲成型形成的弯曲玻璃板,所述深色陶瓷油墨层设置在所述平直玻璃板的至少一个表面上。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深色陶瓷油墨层包括第一深色陶瓷油墨层,所述第一深色陶瓷油墨层位于所述第二表面和/或第四表面上的四周边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深色陶瓷油墨层包括第二深色陶瓷油墨层,所述第二深色陶瓷油墨层位于所述第四表面上,所述第二深色陶瓷油墨层的可见光透过率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深色陶瓷油墨层的可见光透过率。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深色陶瓷油墨层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不透明树脂层和所述第四表面之间,所述不透明树脂层的至少部分直接粘接在所述第四表面上,另一部分直接粘接在所述第二深色陶瓷油墨层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透过窗口的至少部分轮廓由所述不透明树脂层限定,所述光学透过窗口的轮廓比所述摄像头的视场在所述第四表面上的区域的轮廓大1~5mm。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不透明树脂层还具有延伸至所述观察窗口内的倾斜部,所述倾斜部与所述摄像头的视场边界之间的最小距离至少为0.5mm。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倾斜部与所述摄像头的视场边界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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