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设备时延调整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2011075446.2 | 申请日: | 2020-10-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60787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22 |
发明(设计)人: | 黄助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小米松果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J3/06 | 分类号: | H04J3/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善任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50 | 代理人: | 康艳青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设备 调整 方法 装置 电子设备 存储 介质 | ||
1.一种设备时延调整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第一电子设备,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为分布式设备组网内任一设备,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所述组网内至少一个第二电子设备的唤醒引擎的启动时延;
根据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唤醒引擎的启动时延,以及至少一个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判断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是否需要调整;
在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所述启动时延需要调整的情况下,调整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并基于调整后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与至少一个所述第二电子设备进行唤醒信息交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组网内至少一个第二电子设备的唤醒引擎的启动时延,包括:
若在预设时长内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存储的所述组网内任一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设备标识不发生变化,获取当前所述组网内的各个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
所述根据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唤醒引擎的启动时延,以及至少一个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判断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是否需要调整,包括:
根据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唤醒引擎的启动时延,以及所述组网内各个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判断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是否需要调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组网内至少一个第二电子设备的唤醒引擎的启动时延,包括:
若所述组网内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设备标识更新,更新已获取的所述组网内至少一个第二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
所述根据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唤醒引擎的启动时延,以及至少一个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判断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是否需要调整,包括:
根据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唤醒引擎的启动时延,以及更新后的至少一个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判断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是否需要调整。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唤醒引擎的启动时延,以及至少一个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判断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是否需要调整,包括:
对比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以及至少一个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确定所述组网内的设备的唤醒引擎的最大时延;
基于所述最大时延以及预设时延最大容忍值,判断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是否需要调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最大时延以及预设时延最大容忍值,判断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是否需要调整,包括:
若所述最大时延与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之间的时延差大于所述预设时延最大容忍值,判断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需要调整;
所述在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所述启动时延需要调整的情况下,调整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包括:
在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所述启动时延需要调整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至少调整所述时延差与所述预设时延最大容忍值之间的差值。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基于所述最大时延以及预设时延最大容忍值,判断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所述唤醒引擎的所述启动时延是否需要调整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和/或至少一个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线上打点日志;
统计所述线上打点日志中关联的所述唤醒引擎启动后传输唤醒数据包的网络传输时间;
基于预设的决策超时时间与所述网络传输时间,确定所述预设时延最大容忍值;其中,所述决策超时时间为预设的表征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和/或至少一个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唤醒引擎收到唤醒事件到决策是否响应所述唤醒事件所需的时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小米松果电子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小米松果电子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075446.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