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线缆绝缘芯线剥皮机有效
申请号: | 202011093754.8 | 申请日: | 2020-10-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5930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17 |
发明(设计)人: | 王国强;刘干伟;赵天明;杨政国;李成中;李华亮;杨海明;王成宜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一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B15/00 | 分类号: | H01B15/00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鄞州盛飞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3 | 代理人: | 李群 |
地址: | 315191 浙江省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线缆 绝缘 剥皮 | ||
1.一种线缆绝缘芯线剥皮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工作台(1);
放卷组件(2)、切割机构(3)、吹气喷头(4)、分割机构(5)和收卷机构(7),按顺序排列安装于工作台(1)的顶部,放卷组件(2)用于承载线缆卷盘,切割机构(3)用于对线缆的外层绝缘层进行切割,分割机构(5)用于将线缆的绝缘层从铜线上剥落下来,吹气喷头(4)用于将剥落下来的绝缘层从铜线上吹落,收卷机构(7)用于对铜线进行收卷;
收料箱(6),设置于工作台(1)的底部,工作台(1)上设有开口,吹气喷头(4)的输出端朝向工作台(1)的开口处,收料箱(6)位于工作台(1)的开口下方;
放卷组件(2)包括:
固定架(2a);
连动杆(2b),设置于固定架(2a)上并与其可转动连接;
承载辊(2c),承载辊(2c)套设于连动杆(2b)上并与其固定连接;
第一弹性组件(2d)和第二弹性组件(2e),第一弹性组件(2d)和第二弹性组件(2e)对称设置于承载辊(2c)上,第一弹性组件(2d)和第二弹性组件(2e)均用于将线缆卷盘进行撑紧;
第一弹性组件(2d)和第二弹性组件(2e)的结构一致,第一弹性组件(2d)包括:
弹性板(2d1)和弹簧(2d3),承载辊(2c)上设置有缺口,弹簧(2d3)有两个,两个弹簧(2d3)的一端均与承载辊(2c)固定连接,两个弹簧(2d3)的另一端均与弹性板(2d1)固定连接;
把手(2d2),设置于弹性板(2d1)的一端并与其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线缆绝缘芯线剥皮机,其特征在于,切割机构(3)包括:
支撑架(3a);
第一切割辊组(3b)和第二切割辊组(3c),第一切割辊组(3b)和第二切割辊组(3c)纵向排列设置于支撑架(3a)上,并且第一切割辊组(3b)和第二切割辊组(3c)均与支撑架(3a)滑动连接;
宽度调节组件(3d),宽度调节组件(3d)设置于支撑架(3a)的一侧,宽度调节组件(3d)的输出端有两个,宽度调节组件(3d)的两个输出端分别与第一切割辊组(3b)和第二切割辊组(3c)的一端传动连接;
旋转驱动组件(3e),旋转驱动组件(3e)有两个,两个旋转驱动组件(3e)均设置于支撑架(3a)的另一端,两个旋转驱动组件(3e)的输出端分别与第一切割辊组(3b)和第二切割辊组(3c)传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线缆绝缘芯线剥皮机,其特征在于,第一切割辊组(3b)和第二切割辊组(3c)的结构一致,第一切割辊组(3b)包括:
滚轮(3b1),设置于支撑架(3a)上,并且滚轮(3b1)与支撑架(3a)滑动连接,滚轮(3b1)用于对线缆进行碾压;
环形刀(3b2),设置于支撑架(3a)的外缘上,环形刀(3b2)用于对线缆的长度方向进行切割;
横刀(3b3),设置于支撑架(3a)的外缘上,横刀(3b3)用于对线缆的直径方向进行切割。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线缆绝缘芯线剥皮机,其特征在于,宽度调节组件(3d)包括:
转动座(3d1),设置于支撑架(3a)的一侧;
螺纹杆(3d2),贯穿转动座(3d1)并与其可转动连接,螺纹杆(3d2)的两端均设有螺纹,并且两端的螺纹走向相反;
第一活动头(3d3)和第二活动头(3d4),第一活动头(3d3)和第二活动头(3d4)分别与第一切割辊组(3b)和第二切割辊组(3c)的同一端固定连接,第一活动头(3d3)和第二活动头(3d4)均与螺纹杆(3d2)螺纹连接;
旋帽(3d5),套设于螺纹杆(3d2)上并与其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线缆绝缘芯线剥皮机,其特征在于,旋转驱动组件(3e)包括:
第一伺服电机(3e1),设置于支撑架(3a)的一侧;
第一齿轮(3e2),设置于第一伺服电机(3e1)的输出端;
第二齿轮(3e3),设置于第一切割辊组(3b)的受力端;
张紧轮(3e4),设置于支撑架(3a)的一侧,第一齿轮(3e2)、第二齿轮(3e3)和张紧轮(3e4)之间通过链条传动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一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浙江一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093754.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