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防护型农业杀虫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2011133551.7 | 申请日: | 2020-10-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3717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19 |
发明(设计)人: | 朱明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明新 |
主分类号: | A01M1/04 | 分类号: | A01M1/04 |
代理公司: | 杭州橙知果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61 | 代理人: | 杜放 |
地址: | 3133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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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防护 农业 杀虫 设备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防护型农业杀虫设备,包括不锈钢支撑座、设于所述不锈钢支撑座的冲头机构、设于所述不锈钢支撑座的扩张机构、设于所述扩张机构的覆压机构、设于所述不锈钢支撑座的安装孔、可拆卸安装于所述安装孔的立柱、滑动连接于所述立柱的安装台、可拆卸连接于所述安装台的灭虫灯、固定连接于所述安装台的固定杆、可拆卸连接于所述固定杆的防护机构、可转动连接于所述防护机构的分体式光伏面板和滑动连接于所述立柱的卡套机构;通过扩张机构实现了适用于各种泥土更加安全可靠的地面固定;通过防护机构实现了在恶劣天气的主动保护机制,抗倒伏性更强,安全性能更高;通过卡套机构可以实现灭虫灯高度的自由调整,实现最佳的灭虫效果。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农业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防护型农业杀虫设备。
背景技术
上世纪70年代以后,中国种植业生产开始大量使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一部分农药直接或间接残存于各种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以及土壤和水体中,造成农药残留。高毒农药残留的农产品、食品会导致人、畜急性中毒,毒韭菜、毒豇豆;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农副产品,虽然不会出现急性中毒症状,但长期食用会引起人和动物的慢性中毒,导致疾病的发生,甚至影响到下一代;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农产品出口因农药残留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履遭禁运,农产品出口因质量安全问题每年经济损失十多亿元。而且,化学防治耗费石化能源,并已经造成了农村环境严重污染。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解决了吃得饱的问题以后,人们开始关注吃得安全问题。农药残留已成为,农产品、食品安全的首要问题。要实现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首先要在农业生产环节不用或少用化学农药,不用或少用化学农药的生物保护技术包括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结合的综合防治技术;其中,灯光诱虫是成本最低、用工最少、效果最好、副作用最小的物理防治方法;
由于灭虫灯是长期在田间工作,不可避免要对抗一些大风、爆嗮、大雨等恶劣天气,市面现有的通用杀虫设备往往为了杀虫灯的安装牢靠,都需要在田地中打入混凝土桩,再通过螺栓固定的方式将灭虫灯安装,因为每台灯的有效杀虫面积有限,这样会导致田地中会打入多个混凝土桩用于安装杀虫灯,损失了种植面积,安装过程复杂,而且后期混凝土桩拆除困难;另一种是直插式,将底部设成锋利的尖头状,通过人力或者机器直接插入地面,但是这种方式固定相对不可靠,很容易在恶劣天气中倾覆,损害作物和灭虫灯,造成经济损失,尤其是水稻田这种松软土质。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适用于松软土质的固定可靠、防倒伏易拆装的防护型农业杀虫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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