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动力电池自放电筛选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1138147.9 | 申请日: | 2020-10-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237928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19 |
发明(设计)人: | 吴洋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R31/3835 | 分类号: | G01R31/3835 |
代理公司: | 合肥天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15 | 代理人: | 张名列 |
地址: | 230011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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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动力电池 放电 筛选 方法 | ||
1.一种动力电池自放电筛选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前处理:对一组动力电池进行放电,再以小电流充电至指定电压或SOC,再将一组动力电池置于一托盘进行约束搁置;
(2)初次筛选:测试步骤(1)搁置完成后托盘内一组动力电池的电压OCV1,根据OCV1计算电压均值,根据均值对一组动力电池进行筛选,在均值±1-5mV范围内的动力电池判为合格;
(3)二次筛选:将步骤(2)筛选的动力电池进行恒定高温搁置,搁置完成后测试电压OCV2,根据OCV2和搁置时间T1计算自放电K1,将自放电K1与预先设定的自放电标准A进行对比,筛选自放电K1<自放电标准A的动力电池;
(4)三次筛选:将步骤(3)筛选的动力电池进行恒定低温搁置,搁置完成测试电池OCV3,根据OCV3和搁置时间T2计算自放电K2,将自放电K2与预先设定的自放电标准B进行对比,筛选自放电K2<自放电标准B的动力电池,筛选完成后解除约束,剔除不合格电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电池自放电筛选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约束搁置具体为:搁置过程中约束力为100-400Kgf,搁置时间为24-36h,搁置温度为20-2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电池自放电筛选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电压均值的计算过程为:根据测试的电压OCV1,先去掉托盘内电压明显异常的电池,剩下的电池电压从大到小进行排列,去掉电压值顶端1-3%范围内的电压和电压值低端2-5%范围内的电压,对剩下的电压进行平均值计算,即可得到所述的电压均值。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电池自放电筛选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中,恒定高温搁置为温度40-45℃、搁置时间T1为24-96h。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电池自放电筛选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中,自放电K1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自放电K1=(OCV1-OCV2)/T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电池自放电筛选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4)中,恒定低温搁置为温度20-25℃,搁置时间T2为96-192h。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电池自放电筛选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5)中,自放电K2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自放电K2=(OCV1-OCV3)/(T1+T2)。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电池自放电筛选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放电与小电流充电的具体步骤为:恒流恒压充电至3.65V,0.5-0.7C恒流放电至3.0-3.2V,搁置30-50min;0.3-0.5C恒流放电至2.5-2.6V,搁置30-50min;0.1-0.3C放电至2.0V,搁置40-60min;0.02-0.08C恒流放电至2.0V,搁置30-50min;0.05-0.2C恒流恒压充电至3.0-3.2V或者恒流充电至15-25%S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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