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影音设备的控制方法及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11150021.3 | 申请日: | 2020-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231218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17 |
发明(设计)人: | 黄开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22 | 分类号: | H04N21/422;H04N21/442;H04N21/443 |
代理公司: | 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72 | 代理人: | 吴大建;朱明明 |
地址: | 519000***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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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影音 设备 控制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影音设备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骤1,监测用户是否有在最近一个设定时段内、在所述影音设备前方的设定范围内进行运动;
步骤2,若所述步骤1的监测结果为否,则命令所述影音设备关机或待机;
所述步骤1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01、通过选定的穿戴设备实时获取用户相对于所述影音设备的距离数据及用户的加速度数据;
步骤102、从所述距离数据中提取用户在最近一个设定时段内不同时刻的瞬时距离,并根据全部或部分所述瞬时距离判断用户是否在所述影音设备前方的设定范围内出现过;
步骤103,若步骤102的判断结果为否,则认定为用户未在最近一个设定时段内、在所述影音设备前方的设定范围内进行运动;
步骤104,若步骤102的判断结果为是,则从所述加速度数据中提取用户在最近一个设定时段内不同时刻的瞬时加速度,然后根据全部或部分所述瞬时加速度判断用户是否发生过运动;
步骤105,若步骤104的判断结果为否,则认定为用户未在最近一个设定时段内、在所述影音设备前方的设定范围内进行运动;
步骤106,若步骤104的判断结果为是,则认定为用户有在最近一个设定时段内、在所述影音设备前方的设定范围内进行运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步骤3,即若所述步骤1的监测结果为是,则在经过一个的设定时间间隔后重启所述步骤1,其中所述设定时间间隔的数值与设定时段的数值相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定时间间隔的选取范围为5-30min。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全部或部分所述瞬时加速度判断用户是否发生过运动进一步包括:判断所述穿戴设备所测量的加速度是否出现过大于零的情况,若是,则认定用户发生过运动,若否,则认定用户未发生过运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定范围为距离所述影音设备1m到5m的范围,所述步骤101进一步包括:通过所述穿戴设备的加速度传感器获取实时用户的加速度数据,通过所述穿戴设备的距离传感器获取用户相对于所述影音设备的距离数据。
6.一种影音设备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其设置成能够实施根据权利要求1到5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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