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四折叠电动床在审
申请号: | 202011167936.5 | 申请日: | 2020-10-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4468662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13 |
发明(设计)人: | 单华锋;王剑;季川祥;聂祥;周擎 | 申请(专利权)人: |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C19/12 | 分类号: | A47C19/12 |
代理公司: |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31316 | 代理人: | 王峥 |
地址: | 314016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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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折叠 电动 | ||
1.一种四折叠电动床,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床板和翻转装置,所述床板平铺于所述底座的顶部,所述翻转装置用于驱动所述床板的局部相对于所述底座翻转;其中,
所述底座包括:第一框架、第二框架、第三框架和第四框架,所述第一框架、所述第二框架、所述第三框架和所述第四框架依序于交界处可转动连接或可拆卸连接;
所述床板包括:背部板、臀部板、腿部板和脚部板;
所述背部板、所述臀部板、所述腿部板和所述脚部板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框架、所述第二框架、所述第三框架和所述第四框架的顶部;
所述背部板的尾部与所述第一框架的尾部铰接,所述腿部板的首部与所述第三框架的首部铰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四折叠电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床板还包括:头部板,所述头部板与所述背部板于交界处可转动连接或可拆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四折叠电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背部板还包括:限位件,所述限位件用于限制所述头部板相对于所述背部板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四折叠电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包括:至少一个挡板,所述挡板与所述背部板可转动连接;
当头部板可转动时,所述挡板处于所述背部板的垂直投影内;
当头部板不可转动时,所述挡板同时处于所述背部板和所述头部板的垂直投影内。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四折叠电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包括:至少一个插销,所述插销设于所述背部板并可相对于所述头部板伸缩运动;
当头部板可转动时,所述插销处于所述背部板的垂直投影内;
当头部板不可转动时,所述插销同时处于所述背部板和所述头部板的垂直投影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四折叠电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框架与所述第三框架通过双轴转动件进行可转动连接,所述双轴转动件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二框架和所述第三框架铰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四折叠电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双轴转动件包括:承重部和两个延伸部;
其中,两个延伸部以承重部为中心朝相反方向延伸,两个延伸部的延展面相异;
两个延伸部分别与所述第二框架和所述第三框架铰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四折叠电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臀部板和/或所述腿部板设有与所述双轴转动件匹配的开口。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四折叠电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框架的首部、所述第二框架的尾部和所述承重部的底部设有多个床脚连接孔。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四折叠电动床,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凹字形的加强片,所述加强片的两侧壁分别与所述第二框架和所述第三框架的侧边贴合,所述加强片与所述承重部的底部贴合并设有与所述床脚连接孔匹配的通孔。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四折叠电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框架可置于所述第二框架围合的空间之内,所述第三框架可置于所述第四框架围合的空间之内。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四折叠电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框架与所述第二框架通过第一单轴转动件进行可转动连接,所述第三框架与所述第四框架通过第二单轴转动件进行可转动连接;
所述第一单轴转动件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二框架和所述第三框架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单轴转动件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三框架和所述第四框架固定连接。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四折叠电动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单轴转动件和所述第二单轴转动件均包括:第一连接板、第二连接板,所述第一连接板与所述第二连接板于重叠处铰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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