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频存储方法、装置、管理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2011173249.4 | 申请日: | 2020-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72291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26 |
发明(设计)人: | 张奎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76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董艳芳 |
地址: | 400700 重庆市***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 存储 方法 装置 管理 设备 可读 介质 | ||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视频存储方法、装置、管理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涉及存储技术领域。该方法应用于视频监控系统中的管理设备,视频监控系统中还包括与管理设备通信连接的多个存储节点及多个录像设备,该包括:获得各存储节点的可拉流能力值,其中,可拉流能力值表示存储节点在当前基础上可继续拉流的能力大小;在接收到待存储业务时,将最大可拉流能力值对应的存储节点作为第一目标存储节点,并将待存储业务对应的第一目标录像设备的待存储视频存储到第一目标存储节点上,待存储业务中包括第一目标录像设备的设备信息。由此,可自动将待存储业务对应的待存储视频存储到对应的存储节点上,减少人工配置的工作量。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存储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视频存储方法、装置、管理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目前一般都是通过人工手动配置的方式对视频监控系统中的管理设备进行配置,以将某些视频流绑定到某个存储节点上进行存储。由于是人工配置,并且配置操作比较繁琐,因而该方式具有工作量大的不足。
发明内容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视频存储方法、装置、管理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其能够自动根据各存储节点的可拉流能力值,将待存储业务对应的待存储视频存储到对应的存储节点上,无需手动配置,从而降低人工配置的工作量,同时可以对多个存储节点进行均衡使用。
本申请实施例可以这样实现: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视频存储方法,应用于视频监控系统中的管理设备,所述视频监控系统中还包括与所述管理设备通信连接的多个存储节点及多个录像设备,所述方法包括:
获得各存储节点的可拉流能力值,其中,所述可拉流能力值表示存储节点在当前基础上可继续拉流的能力大小;
在接收到待存储业务时,将最大可拉流能力值对应的存储节点作为第一目标存储节点,并将所述待存储业务对应的第一目标录像设备的待存储视频存储到所述第一目标存储节点上,其中,所述待存储业务中包括第一目标录像设备的设备信息,所述最大可拉流能力值为所述各存储节点的可拉流能力值中的最大值。
第二方面,本申请提供一种视频存储装置,应用于视频监控系统中的管理设备,所述视频监控系统中还包括与所述管理设备通信连接的多个存储节点及多个录像设备,所述装置包括:
能力确定模块,用于获得各存储节点的可拉流能力值,其中,所述可拉流能力值表示存储节点在当前基础上可继续拉流的能力大小;
存储管理模块,用于在接收到待存储业务时,将最大可拉流能力值对应的存储节点作为第一目标存储节点,并将所述待存储业务对应的第一目标录像设备的待存储视频存储到所述第一目标存储节点上,其中,所述待存储业务中包括第一目标录像设备的设备信息,所述最大可拉流能力值为所述各存储节点的可拉流能力值中的最大值。
第三方面,本申请提供一种管理设备,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能够被所述处理器执行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可执行所述机器可执行指令以实现前述实施方式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视频存储方法。
第四方面,本申请提供一种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前述实施方式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视频存储方法。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视频存储方法、装置、管理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根据各存储节点的可拉流能力值,将最大可拉流能力值对应的存储节点作为第一目标节点,并将待存储业务所对应的第一目标录像设备的待存储视频存储到该第一目标节点上。其中,所述可拉流能力值表示存储节点在当前基础上可继续拉流的能力大小,所述待存储业务中包括第一目标录像设备的设备信息。由此,自动根据各存储节点的可拉流能力值,将待存储业务对应的待存储视频存储到对应的存储节点上,无需人工手动将视频流绑定到某个存储节点以实现视频存储,可降低人工配置的工作量;同时由于是根据可拉流能力值确定存储节点,因此还可以对多个存储节点进行均衡使用。
附图说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未经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173249.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