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括聚烯烃板的鞋底结构和由其形成的鞋类物品有效
申请号: | 202011191496.7 | 申请日: | 2019-0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2353045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09 |
发明(设计)人: | 扎迦利·C·莱特;艾萨克·法尔;杰里米·D·沃克;德文·弗雷泽 | 申请(专利权)人: | 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 |
主分类号: | A43B5/02 | 分类号: | A43B5/02;A43B13/32;C08L23/14;C08K5/1575;C08L23/08;C08L23/12;C08L23/16;A43C15/16;A43B13/04;C08L53/00;A43B13/12;C08L5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牟静芳;郑霞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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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括 烯烃 鞋底 结构 形成 鞋类 物品 | ||
1.一种鞋类物品,所述鞋类物品包括鞋面和鞋底结构,所述鞋底结构包括:
板,所述板包含聚烯烃树脂,所述板具有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其中所述第一侧面被配置成是面向地面的,和纺织品,所述纺织品设置在所述第一侧面和所述第二侧面中的一个或两个上;以及
任选地,在所述板的所述第一侧面上的底层,
其中所述鞋面与所述板的表面结合,并且设置在所述板的所述第二侧面上的纺织品位于所述板和所述鞋面之间;和/或其中位于所述板的所述第一侧面上的纺织品设置在所述板和所述底层之间,
其中所述聚烯烃树脂还包含有效量的聚合物树脂改性剂,并且
所述聚烯烃树脂包括具有根据式1A-式1D的结构的第一多个重复单元和具有根据式2的结构的第二多个重复单元:
其中R1是氢或者被取代的或未被取代的直链或支链的C1-C12烷基、C1-C6烷基、C1-C3烷基、C1-C12杂烷基、C1-C6杂烷基或C1-C3杂烷基,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多个重复单元不同于所述第二多个重复单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聚烯烃树脂还包含透明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透明剂以基于所述聚烯烃树脂的总重量的从按重量计0.5%至按重量计5%的量存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透明剂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被取代的或未被取代的二亚苄基山梨醇、1,3-O-2,4-双(3,4-二甲基亚苄基)山梨醇、1,2,3-三脱氧-4,6:5,7-双-O-[(4-丙基苯基)亚甲基]及其衍生物。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透明剂包括缩醛化合物,所述缩醛化合物是多元醇和芳香族醛的缩合产物。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聚合物树脂改性剂的所述有效量是这样的量:所述量有效地允许所述聚烯烃树脂通过使用基板取样程序根据冷鞋底物料屈折测试的屈折测试,当使用材料取样程序根据ASTM D 5963-97a测量时,相比于除了没有所述聚合物树脂改性剂之外与所述聚烯烃树脂相同的第二树脂组合物的磨耗量,磨耗量没有显著变化。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聚合物树脂改性剂的所述有效量为基于所述聚烯烃树脂的总重量按重量计5%至3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纺织品包括纤维或纱线,所述纤维或纱线包括具有与所述板的所述聚烯烃树脂的表面能相比不同表面能的聚合物材料;或者其中所述鞋面包含具有这样的表面能的聚合物材料,该表面能相比于接近所述板的所述聚烯烃树脂的表面能,更接近于所述纺织品的表面能。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板的所述第一侧面包括附着摩擦力元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附着摩擦力元件包含不同于所述聚烯烃树脂的第二树脂。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第二树脂包括聚苯乙烯、聚乙烯、乙烯-α-烯烃共聚物、乙烯-丙烯橡胶(EPDM)、聚丁烯、聚异丁烯、聚-4-甲基戊-1-烯、聚异戊二烯、聚丁二烯、乙烯-甲基丙烯酸共聚物、烯烃弹性体、其共聚物或其共混物或混合物。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第二树脂包括分散在聚丙烯中的乙烯-丙烯橡胶(EP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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