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清除异味功能的餐余垃圾烘干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2011208875.2 | 申请日: | 2020-11-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03881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6 |
发明(设计)人: | 张宏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安特鲁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6B11/08 | 分类号: | F26B11/08;F26B5/08;F26B9/06;F26B25/16;F26B21/00;F26B25/00;F26B25/02;F26B25/1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0019 江苏省南京市建***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清除 异味 功能 垃圾 烘干 设备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清除异味功能的餐余垃圾烘干设备,包括箱体和密封盖,所述箱体的形状为圆柱形,所述箱体竖向设置,所述箱体的顶部设有开口,所述密封盖水平盖设在箱体的顶部且与箱体密封连接,所述箱体内设有烘干机构,所述密封盖的顶部设有辅助机构,所述烘干机构包括转动盘、转动管、密封环、动力组件、烘干组件和两个传动组件,所述烘干组件包括进气管、气泵、加热棒、连接管、第一轴承和进气孔,所述传动组件包括滤网、支撑块、移动杆、弹簧、连接线、定滑轮、固定块、导杆、限位块和滤孔,该具有清除异味功能的餐余垃圾烘干设备通过烘干机构实现了烘干餐余垃圾的功能,不仅如此,还通过辅助机构实现了消除异味的功能。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餐余垃圾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具有清除异味功能的餐余垃圾烘干设备。
背景技术
厨余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其主要来源为家庭厨房、餐厅、饭店、食堂、市场及其他与食品加工有关的行业。
餐余垃圾在用于有机肥处理时,需要通过烘干设备对餐余垃圾进行烘干,而现有的烘干设备在烘干前无法对餐余垃圾进行脱水处理,导致烘干时间较长,降低了烘干效率,不仅如此,烘干过程中会产生异味气体,影响空气质量,降低了实用性。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具有清除异味功能的餐余垃圾烘干设备。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具有清除异味功能的餐余垃圾烘干设备,包括箱体和密封盖,所述箱体的形状为圆柱形,所述箱体竖向设置,所述箱体的顶部设有开口,所述密封盖水平盖设在箱体的顶部且与箱体密封连接,所述箱体内设有烘干机构,所述密封盖的顶部设有辅助机构;
所述烘干机构包括转动盘、转动管、密封环、动力组件、烘干组件和两个传动组件,所述转动盘、密封环和转动管均与箱体同轴设置,所述转动管的底端与转动盘密封且固定连接,所述转动管的顶端与密封盖的底部密封且固定连接,所述转动管穿过密封环,所述转动管与密封环滑动且密封连接,所述烘干组件设置在箱体的底部,所述传动组件以转动管的轴线为中心周向均匀分布;
所述烘干组件包括进气管、气泵、加热棒、连接管、第一轴承和进气孔,所述进气孔设置在箱体的底部,所述连接管和进气管均与转动管同轴设置,所述进气管穿过进气孔,所述进气管与进气孔的内壁密封且固定连接,所述气泵固定在箱体的底部,所述进气管安装在气泵上,所述转动盘的上设有装配孔,所述连接管的顶端插入装配孔,所述连接管与装配孔的内壁密封且固定连接,所述连接管与转动管连通,所述进气管的顶端插入连接管的底端,所述进气管与连接管的内壁滑动且密封连接,所述第一轴承的内圈安装在连接管的外壁,所述连接管的外圈与箱体内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加热棒固定在进气管的内壁上,所述动力组件与连接管传动连接;
所述传动组件包括滤网、支撑块、移动杆、弹簧、连接线、定滑轮、固定块、导杆、限位块和滤孔,所述滤孔设置在转动管上,所述滤网安装在滤孔上,所述密封环与滤孔密封连接,所述移动杆与转动管平行,所述移动杆的顶端固定在移动环的底部,所述支撑块固定在转动管的外壁,所述支撑块上设有圆孔,所述移动杆穿过圆孔且与圆孔的内壁滑动连接,所述弹簧位于密封环和支撑块之间,所述密封环通过弹簧与支撑块连接,所述固定块固定在转动盘的底部,所述移动杆的轴线和转动管的轴线均与导杆的轴线垂直且相交,所述固定块上设有贯穿孔,所述导杆穿过贯穿孔且与贯穿孔的内壁滑动连接,所述限位块固定在转动盘的底部,所述导杆的靠近转动管的一端与限位块抵靠,所述定滑轮位于移动杆和导杆之间且固定在转动盘上,所述连接线的一端固定在移动杆的底端,所述连接线的另一端绕过定滑轮固定在导杆的远离限位块的一端,所述导杆的远离限位块的一端位于定滑轮的远离连接管轴线的一侧,所述箱体的底部设有排水孔;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南京安特鲁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南京安特鲁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208875.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