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配伍RDF的除臭剂及其应用在审
申请号: | 202011209178.9 | 申请日: | 2020-11-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84037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2 |
发明(设计)人: | 汤广武;李洪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洪 |
主分类号: | F23G5/027 | 分类号: | F23G5/027;F23G5/033;F23G5/04;C10C5/00;C02F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韩登营 |
地址: | 100032 北京市西***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配伍 rdf 除臭剂 及其 应用 | ||
1.一种用于配伍RDF的除臭剂,其特征在于,该除臭剂由以下步骤制备:
(1)热解农林废弃物,并将热解产生的烟气通入水中,曝气8小时以上,制得淡黄色的木醋粗液;
(2)将木醋粗液与高分子粘合剂按5‰-5wt%高分子粘合剂、余量木醋粗液的重量比在常温下混合均匀,制得所述除臭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臭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分子粘合剂选自淀粉、改性淀粉、糊精、聚乙烯醇、聚醋酸乙烯酯、羧甲基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盐、改性纤维素中的一种或多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臭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分子粘合剂是由改性淀粉和改性纤维素以重量比2:1混合而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臭剂,其特征在于,其中在所述热解前,将农林废弃物粉碎成碎屑。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除臭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碎屑的平均粒径为1cm-5c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臭剂,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热解是先在140℃-180℃的温度下热解1.5-3小时,然后在210℃-270℃的温度下热解2.5-5小时,最后在300℃-500℃的温度下热解4-5小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臭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热解在0.3-0.6的过量空气系数下进行。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臭剂,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木醋粗液与所述高分子粘合剂按1wt%-2wt%高分子粘合剂、余量木醋粗液的重量比在常温下混合均匀。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的除臭剂在RDF制备中的应用,其中,在所述除臭剂制备完成后12小时内使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应用,其中,在所述除臭剂制备完成后4小时内使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洪,未经李洪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209178.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