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中药组合物在治疗或改善眩晕中的用途在审
申请号: | 202011214382.X | 申请日: | 2020-1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2138072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9 |
发明(设计)人: | 解世雷;李杰;程国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6/886 | 分类号: | A61K36/886;A61K36/896;A61P1/08;A61P3/06;A61P9/00;A61P9/10;A61P9/12;A61P27/16;A61K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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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76006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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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中药 组合 治疗 改善 眩晕 中的 用途 | ||
1.一种主要由何首乌、决明子、芦荟、枸杞子、阿胶、人参、枳实、白术组成的中药组合物在制备治疗或改善眩晕药物中的用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组合物主要由以下原料组成:
何首乌25-400重量份 决明子30-500重量份 芦荟30-600重量份
枸杞子30-150重量份 阿胶30-150重量份 人参20-100重量份
枳实50-200重量份 白术20-100重量份。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药组合物主要由以下原料组成:
何首乌60-150重量份 决明子80-180重量份 芦荟100-200重量份
枸杞子30-100重量份 阿胶30-100重量份 人参20-80重量份
枳实80-150重量份 白术20-80重量份。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药组合物主要由以下原料组成:
何首乌80-120重量份 决明子100-150重量份 芦荟120-160重量份
枸杞子50-80重量份 阿胶40-80重量份 人参20-50重量份
枳实80-120重量份 白术30-50重量份。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眩晕为前庭系统性眩晕或非前庭系统性眩晕。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庭系统性眩晕为前庭中枢性眩晕或由药物引起的眩晕;优选的,所述前庭中枢性眩晕为由后循环缺血引起的眩晕。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非前庭系统性眩晕为由心血管系统疾病引起的眩晕;优选的,所述的心血管系统疾病为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高血脂或心脏病。
8.一种由权利要求1-7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中药组合物制备而成的制剂。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剂为临床上可接受的剂型;优选的,所述临床可接受的剂型为胶囊剂、片剂、颗粒剂、丸剂中的一种或几种;进一步优选的,所述胶囊剂为首荟通便胶囊。
10.首荟通便胶囊在制备治疗或改善眩晕药物中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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