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唾液酸在抑制黑色素形成以及口服美白产品中的应用在审
申请号: | 202011216854.5 | 申请日: | 2020-1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6350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26 |
发明(设计)人: | 汪志明;李翔宇;项威;肖敏;陆姝欢 | 申请(专利权)人: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科光谷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60 | 分类号: | A61K8/60;A61Q19/02;A23L33/125;A61K31/7012;A61P1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钱云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武***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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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唾液酸 抑制 黑色素 形成 以及 口服 产品 中的 应用 | ||
1.唾液酸或唾液酸盐在抑制黑色素形成中的应用。
2.唾液酸或唾液酸盐在口服美白产品中的应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口服美白产品为食物、药物或营养补充剂中的一种或多种。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和所述营养补充剂的剂型包括但不限于片剂、散剂、颗粒剂、胶囊剂、喷雾剂、膜剂、口服液或滴丸剂中的一种或多种。
5.根据权利要求2-4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口服美白产品中,所述唾液酸或唾液酸盐的口服剂量为50mg唾液酸/天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口服美白产品中,所述唾液酸或唾液酸盐的口服剂量为50~100mg唾液酸/天。
7.一种美白产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美白产品以唾液酸或唾液酸盐为活性成分。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美白产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唾液酸以N-乙酰神经氨酸和/或N-乙酰神经氨酸盐的形式存在。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美白产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美白产品为口服型美白产品。
10.根据权利要求7-9任一项所述的美白产品,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美白产品中,所述活性成分的质量百分比为0.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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