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合同签署的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2011245502.2 | 申请日: | 2020-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2347452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8-04 |
发明(设计)人: | 朱绍康;汤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祺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33 | 分类号: | G06F21/33;G06F21/32;G06F21/6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11602 | 代理人: | 魏小薇;吴丽丽 |
地址: | 200131 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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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合同 签署 方法 电子设备 存储 介质 | ||
1.一种用于电子合同签署的方法,所述方法应用于终端,包括:
对签署人进行身份验证和位置验证;
响应于所述签署人通过所述身份验证和所述位置验证,向电子合同签署端发送机构数字证书、签署人信息和目标电子合同,以使得所述电子合同签署端生成合同签署结果,其中,所述电子合同签署端是能够获取所述签署人所代表的机构的电子签名的第三方机构;
接收来自区块链服务端的合同上链请求,其中,所述合同上链请求包括已写入所述合同签署结果的区块链;
对所述合同上链请求进行上链验证;
向所述电子合同签署端、所述区块链服务端和参与签署所述目标电子合同的另一终端发送所述合同上链请求的所述上链验证的结果;
响应于所述合同上链请求通过所述上链验证并且接收到来自所述电子合同签署端和所述参与签署目标电子合同的另一终端的所述合同上链请求通过所述上链验证的信息,存储所述合同上链请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签署人进行所述身份验证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
对所述签署人进行活体检测;
对所述签署人进行证件真伪核验;
对所述签署人进行照片比对;
对所述签署人进行劳动关系核验。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对签署人进行证件真伪核验包括:
获取所述签署人的证件的图像;
识别所述签署人的证件的图像中的文本信息和人像信息中的至少一个;
向身份验证端发送所述签署人的证件中的文本信息和人像信息中的至少一个;以及
接收来自所述身份验证端的证件核验结果。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对签署人进行照片比对包括:
随机拍摄多张所述签署人的照片;
选择所述多张签署人的照片中的部分照片或全部照片;
向身份验证端发送所选择的所述签署人的照片;
接收来自所述身份验证端的照片比对结果;以及
根据所述来自身份验证端的照片比对结果来判断所述签署人是否通过照片比对。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对签署人进行劳动关系核验包括:
响应于所述签署人是所述签署人所代表的机构的法人代表,判断为所述签署人通过所述身份验证,
响应于所述签署人不是所述签署人所代表的机构的法人代表,向劳动关系核验端发送所述签署人的身份信息,并且接收来自所述劳动关系核验端的劳动关系核验结果。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签署人进行所述位置验证包括:
获取所述签署人的位置;
判断所述签署人的位置与所述签署人所代表的机构的指定签署地之间的距离是否满足预设距离要求;
响应于所述签署人的位置与所述签署人所代表的机构的指定签署地之间的距离满足所述预设距离要求,判断为所述签署人通过所述位置验证,
响应于所述签署人的位置与所述签署人所代表的机构的指定签署地之间的距离不满足所述预设距离要求,判断为所述签署人未通过所述位置验证。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判断签署人的位置与签署人所代表的机构的指定签署地之间的距离是否满足预设距离要求包括:
当所述签署人所代表的机构仅有唯一指定签署地时,判断所述签署人的位置与所述签署人所代表的机构的唯一指定签署地之间的距离是否满足所述预设距离要求;
当所述签署人所代表的机构有多于一个指定签署地时,判断所述签署人的位置与所述签署人所代表的机构的多个指定签署地中与所述签署人最接近的指定签署地之间的距离是否满足所述预设距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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