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建筑电气施工的安全防护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011251377.6 | 申请日: | 2020-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9752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6 |
发明(设计)人: | 王宏玉;王兆霞;陈志佳;武贵洲;李梅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主分类号: | B28D1/22 | 分类号: | B28D1/22;B28D7/00;B28D7/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济纬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429 | 代理人: | 杨红娟 |
地址: | 150025 黑龙***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建筑 电气 施工 安全 防护 装置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建筑电气施工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底座、支撑机构、限位机构、升降机构、第一防护机构、夹持机构、第二防护机构和电机,底座的顶端对称固定安装有两个支撑机构,两个支撑机构的顶端均固定安装有一个限位机构,两个限位机构内均活动套接有一个升降机构,两个升降机构的顶端均固定安装有一个顶板,两个顶板之间共同固定安装有夹持机构,夹持机构的底端固定安装有第二防护机构,两个顶板的上表面均固定安装有一个第一螺纹杆,两个第一螺纹杆上共同套接有第一防护机构,底座的顶端对称固定安装有两个电机,本发明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具有良好的安全防护性能,而且能够提高开槽的效果,降低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安全防护装置,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建筑电气施工的安全防护装置,属于建筑电气施工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传统建筑电气设计只包括供电和照明,而今天一般将其设计的内容形容为强电和弱电,而建筑电气施工就是针对建筑电气进行的一系列施工步骤,尤其是建筑室内开凿布线槽,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建筑的要求已经提升至质量和美观度并存的状态,在对室内墙体进行开槽时,需要使用到开槽机,在开槽作业时墙体上会掉落大量的碎屑,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防止飞溅的废屑对自身造成伤害,确保施工的安全性。
传统的建筑电气施工开凿作业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未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当工作人员手持开槽机进行开槽作业时,易被飞溅的碎屑伤害,作业的安全系数低,大大降低了其安全防护性能,对此,需要设计一种用于建筑电气施工的安全防护装置。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用于建筑电气施工的安全防护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用于建筑电气施工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底座、支撑机构、限位机构、升降机构、第一防护机构、夹持机构、第二防护机构和电机,所述底座的顶端对称固定安装有两个支撑机构,两个所述支撑机构的顶端均固定安装有一个限位机构,两个所述限位机构内且远离对应设置的支撑机构的一端均活动套接有一个升降机构,两个所述升降机构的顶端均固定安装有一个顶板,且两个所述顶板呈对称设置,两个所述顶板之间共同固定安装有夹持机构,所述夹持机构的底端固定安装有第二防护机构,且所述第二防护机构位于两个升降机构之间的位置,两个所述顶板的上表面均固定安装有一个第一螺纹杆,且两个所述第一螺纹杆呈对称设置,两个所述第一螺纹杆上均螺纹套接有两个限位螺母,两个所述第一螺纹杆上共同套接有第一防护机构,且所述第一防护机构相远离的两端均与相匹配设置的第一螺纹杆活动连接,所述第一防护机构相远离的两端均通过相匹配设置的两个限位螺母夹持固定在对应的第一螺纹杆上,所述第一防护机构位于夹持机构的上方,所述底座的顶端对称固定安装有两个电机,且两个所述电机均位于相匹配设置的限位机构的下方,两个所述电机与两个支撑机构相匹配设置,两个所述电机的输出端均固定安装有一个第二螺纹杆,两个所述第二螺纹杆远离对应设置的电机的一端均穿过相匹配设置的限位机构,且两个所述第二螺纹杆与相匹配设置的限位机构无接触,两个所述第二螺纹杆远离对应设置的电机的一端均插入相匹配设置的升降机构内并与其螺纹连接,所述底座的上表面且位于第二防护机构的下方对称固定安装有两个攀爬机构,且两个所述攀爬机构均位于两个支撑机构之间的位置;
所述夹持机构包括托板,且所述托板相远离的两端均与相匹配设置的顶板的外侧壁固定连接,所述托板的顶端设置有夹板,所述夹板和托板上共同插接有两个加固螺杆,两个所述加固螺杆上均螺纹套接有一个加固螺母,且两个所述加固螺母均位于托板的下方,所述夹板通过两个加固螺杆以及对应设置的加固螺母固定在托板的顶端,所述托板和夹板上均固定安装有一个橡胶垫板,且两个所述橡胶垫板呈对称设置。
优选的,两个所述攀爬机构均包括一个支架,且两个所述支架均固定安装于底座的顶端,两个所述支架内均固定安装有若干脚踏板,且若干所述脚踏板均呈倾斜设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未经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25137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