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蹦极观光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11300685.3 | 申请日: | 2020-1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87937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7-04 |
发明(设计)人: | 王飞;王国平;任英举;李宝;张玉坤;谢印国;董英楠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G31/00 | 分类号: | A63G31/00;A63G2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鸿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7 | 代理人: | 王迎;袁文婷 |
地址: | 100029 北京市朝阳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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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蹦极 观光 装置 | ||
1.一种蹦极观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卷扬提升系统、底座、设置在所述底座上的站台、固定在所述底座上的拱形塔、设置在所述拱形塔内的轨道、设置在所述轨道上的载人装置以及设置在所述拱形塔顶端的综合平台,所述综合平台包括蹦极平台、观景平台和休闲娱乐平台;其中,
所述载人装置设置有至少一个;当所述载人装置设置有两个时,所述两个载人装置分别设置在所述综合平台的两侧,且所述两个载人装置同时反方向运动或同时静止;
所述卷扬提升系统用于带动所述载人装置沿所述轨道运动,以实现所述载人装置在所述综合平台及所述站台之间的移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蹦极观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两个载人装置分别通过钢丝绳与所述卷扬提升系统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蹦极观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载人装置包括第一载人装置和第二载人装置,所述站台包括与所述第一载人装置对应的第一站台以及与所述第二载人装置对应的第二站台;
当所述第一载人装置运动至所述综合平台时,所述第二载人装置运动至所述第二站台处;
当所述第一载人装置运动至所述第一站台处时,所述第二载人装置运动至所述综合平台处。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蹦极观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载人装置包括轿厢、车架和轮系;
在所述轿厢内设置有空调装置、照明装置、广播系统以及消防装置,所述轿厢的厢门采用至少两套锁紧装置;
所述轿厢通过水平吊挂轴连接在所述车架上,所述车架通过所述钢丝绳及所述轮系与所述卷扬提升系统连接;
所述卷扬提升系统通过所述钢丝绳带动所述车架沿所述轨道运行,进而通过所述车架带动所述轿厢运行。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蹦极观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包括内滑轮和外滑轮;其中,
所述钢丝绳限位在所述内滑轮和所述外滑轮配合形成的滑轮槽内。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蹦极观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地面上的张紧装置;其中,
所述张紧装置用于将所述钢丝绳张紧限位在所述滑轮槽内。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蹦极观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拱形塔为椭圆形或圆形钢结构的拱形塔。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蹦极观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拱形塔上的检修爬梯。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蹦极观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蹦极平台的安全门处设置有检测开关;
所述检测开关与所述载人装置通过二连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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