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低煤化度强粘结性炼焦煤参与配煤炼焦的焦炉加热制度调节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011323553.2 | 申请日: | 2020-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21963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14 |
发明(设计)人: | 鲍俊芳;王大春;任玉明;王元生;宋子逵;项茹;蔡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B57/04 | 分类号: | C10B57/04;C10B21/10 |
代理公司: | 武汉开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2104 | 代理人: | 王和平 |
地址: | 430083 湖北省***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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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低煤化度强 粘结 焦煤 参与 炼焦 焦炉 加热 制度 调节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低煤化度强粘结性炼焦煤参与配煤炼焦的焦炉加热制度调节方法,该调节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确定基础炼焦煤种及其配煤比;2)确定基础加热标准温度和基础加热时间;3)确定实际炼焦配煤比;4)确定实际加热标准温度和实际加热时间:配合煤中低煤化度强粘结性炼焦煤配用比例之和每增加1%,则实际加热标准温度在基础加热标准温度基础上提高1~1.5℃,实际加热时间较基础加热时间延长1~2分钟。由于本发明依据配合煤中各煤种的煤质特点,对特定煤种炼焦过程所需热工条件的特定需求进行有针对性地满足,有利于低耗热量条件下生产满足挥发分要求的焦炭。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炼焦配煤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低煤化度强粘结性炼焦煤参与配煤炼焦的焦炉加热制度调节方法。
背景技术
焦炭挥发分是焦炭成熟程度的标志,高炉炼铁要求焦炭挥发分小于1.5%,大型高炉用焦炭挥发分一般控制在1.3%以下。
室式炼焦的装炉煤,是由气煤、气肥煤、肥煤、焦煤和瘦煤等不同煤种按适宜比例配成的配合煤。一方面,不同煤种经相同加热制度高温干馏后所炼制的焦炭挥发分不同;另一方面,要实现焦炭挥发分小于1.5%(大型高炉则1.3%以下)的目标,对于不同的煤种可采取不同的加热制度,以降低炼焦能耗。
现有炼焦企业均根据行业操作经验制定各自的焦炉热工制度,当配煤比进行调整后,如出现焦炭挥发分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为了保证生产的焦炭挥发分小于1.5%或1.3%,有两种调节措施,一是提高焦炉标准温度,二是延长结焦时间进行焖炉,对这两种措施的采用较盲目,不能针对配合煤中各煤种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调节,不利于降低炼焦耗热量。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低煤化度强粘结性炼焦煤参与配煤炼焦的焦炉加热制度调节方法,以解决目前炼焦行业为保证焦炭成熟盲目选择提高炉温或是延长结焦时间,缺乏技术指导的难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依据配合煤中各煤种的煤质特点,对特定煤种炼焦过程所需热工条件的特定需求进行有针对性地满足,从而设计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低煤化度强粘结性炼焦煤参与配煤炼焦的焦炉加热制度调节方法,所述低煤化度强粘结性炼焦煤为具有如下煤质指标的炼焦煤:镜质组平均最大反射率在1.0%以下,黏结指数G值≥85,胶质层最大厚度Y值≥20mm,奥亚膨胀度b值≥80%,最大基氏流动度≥5000ddpm,固—软区间温度≥90℃;所述调节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确定基础炼焦配煤比:低煤化度强粘结性炼焦煤配比10%,焦煤配比35~70%,其它1/3焦煤配比0~30%,瘦煤配比0~20%,气煤配比0~20%,所述其它1/3焦煤为不是所述低煤化度强粘结性炼焦煤的国标1/3焦煤。
2)确定基础加热标准温度和基础加热时间:
21)对于6米焦炉,其基础加热标准温度(以JT表示基础加热温度,下同)设置如下:机侧温度JT机侧6:1250~1265℃,焦侧温度JT焦侧6:1300~1325℃;基础加热时间(以Jt表示基础加热时间,下同)Jt6=19~19.5小时;
22)对于7米焦炉,其基础加热标准温度设置如下:机侧温度JT机侧7:1255~1265℃,焦侧温度JT焦侧7:1310~1325℃;基础加热时间Jt7=22~22.5小时;
23)对于7.63米焦炉,其基础加热标准温度设置如下:机侧温度JT机侧763:1265~1285℃,焦侧温度JT焦侧763:1315~1330℃;基础加热时间Jt763=25.8~26.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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