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内置灭火材料的电解液及其运行工艺有效
申请号: | 202011350277.9 | 申请日: | 2020-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2111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01 |
发明(设计)人: | 齐永锋;张传灵;王妹婷;王华伟;赵凌志;单小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扬州大学 |
主分类号: | H01M10/0567 | 分类号: | H01M10/0567;H01M10/0525;H01M10/42;A62D1/00 |
代理公司: |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22 | 代理人: | 许必元 |
地址: | 225009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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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内置 灭火 材料 电解液 及其 运行 工艺 | ||
1.一种内置灭火材料的电解液,其特征是,将灭火材料封装入胶囊中,再将胶囊放入电解液中;
将灭火材料放入胶囊,再放入电解液中时,选用的灭火材料为Ⅰ类灭火材料、Ⅱ类灭火材料、Ⅲ类灭火材料;
其中,Ⅰ类灭火材料为氯化石蜡、氯化聚乙烯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
Ⅱ类灭火材料为磷酸酯、亚磷酸酯、有机盐类、含卤磷酸酯、磷氮化合物、磷酸三苯酯、磷酸二苯甲苯酯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
Ⅲ类灭火材料为氟代磷酸酯、溴代磷酸酯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
灭火材料中还加有干粉灭火剂;
加工时,将干粉灭火剂磨成200um的细小颗粒;
常温下,Ⅰ类灭火材料、Ⅱ类灭火材料和Ⅲ类灭火材料均为固态,将Ⅰ类灭火材料、Ⅱ类灭火材料和Ⅲ类灭火材料磨成尺寸小于200um的细小颗粒;并按照Ⅰ类灭火材料30-50份、Ⅱ类灭火材料20-40份、Ⅲ类灭火材料30-40份的比例进行混合;混合均匀后与磨成200um细小颗粒的干粉灭火剂装入胶囊中;
温度超过100℃时,Ⅰ类灭火材料、Ⅱ类灭火材料和Ⅲ类灭火材料均为液态,将Ⅰ类灭火材料30-50份、Ⅱ类灭火材料20-40份、Ⅲ类灭火材料30-40份的比例进行混合均匀后装入胶囊中;
所述胶囊是由人工合成的高分子材料聚苯乙烯和聚碳酸酯通过喷雾干燥法制成;其中,按照重量份配比,聚苯乙烯为30-60份,聚碳酸酯为40-70份;
所述胶囊为尺寸在500um-2mm范围内的微粒。
2.利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内置灭火材料的电解液的运行工艺,其特征是,将灭火材料装入胶囊后封装置于电解液,在其正常工作时,灭火材料在囊壳的包裹下并不影响电解液的正常工作,当温度升高,电解液开始分解易燃物质时,此时的温度已经达到了囊材的熔点,囊材破裂,里面的灭火材料暴露在电解液中,灭火材料开始起抑制火苗或者灭火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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