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翼身融合布局飞机在审
申请号: | 202011367236.0 | 申请日: | 2020-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07299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26 |
发明(设计)人: | 潘立军;王钰涵;周茜悦;吴大卫;张剑扬;梁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64D27/06 | 分类号: | B64D27/06;B64D27/2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王娟娟 |
地址: | 200126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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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融合 布局 飞机 | ||
1.一种翼身融合布局飞机,其特征在于,
包括传统推进系统和辅助电推进系统,
所述辅助电推进系统包括彼此独立控制的第一辅助电推进系统和第二辅助电推进系统,所述第一辅助电推进系统和所述第二辅助电推进系统对称布置于所述传统推进系统的外侧或内侧,
所述传统推进系统包括两台基础发动机,
所述第一辅助电推进系统包括:使用电力作为动力源的第一电动机、控制所述第一电动机的第一控制器、为所述第一电动机供电的第一发电机组、以及与所述第一电动机连接并由所述第一电动机驱动的第一辅助推力产生器,
所述第二辅助电推进系统包括:使用电力作为动力源的第二电动机、控制所述第二电动机的第二控制器、为所述第二电动机供电的第二发电机组、以及与所述第二电动机连接并由所述第二电动机驱动的第二辅助推力产生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翼身融合布局飞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发电机组通过飞机燃料提供能源而产生所述第一电动机所需的电力,
所述第二发电机组通过飞机燃料提供能源而产生所述第二电动机所需的电力。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翼身融合布局飞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传统推进系统还包括辅助动力装置,
所述两台基础发动机或所述辅助动力装置辅助地对所述第一发电机组和所述第二发电机组提供能量。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翼身融合布局飞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辅助推力产生器为拉进式高速桨扇,其安装在一侧机翼前缘的半展长30%~80%的位置,
所述第二辅助推力产生器为拉进式高速桨扇,其安装在另一侧机翼前缘的半展长30%~80%的位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翼身融合布局飞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辅助推力产生器为推进式高速桨扇,其安装在一侧机翼后缘的半展长30%~80%的位置,
所述第二辅助推力产生器为推进式高速桨扇,其安装在另一侧机翼后缘的半展长30%~80%的位置。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翼身融合布局飞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两台基础发动机分别安装在中心升力体的后上方,
所述第一辅助推力产生器和所述第二辅助推力产生器分别布置在一侧机翼和另一侧机翼的后缘转折区域。
7.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翼身融合布局飞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两台基础发动机分别布置在一侧机翼和另一侧机翼的后缘转折区域且布置在机翼的上方。
8.如权利要求4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翼身融合布局飞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电动机和所述第一发电机组为分布式,所述第一发电机组安装在一侧的尾撑处,
所述第二电动机和所述第二发电机组为分布式,所述第二发电机组安装在另一侧尾撑处。
9.如权利要求4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翼身融合布局飞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辅助推力产生器和所述第二辅助推力产生器分别为电动开式转子式高速桨扇。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翼身融合布局飞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辅助推力产生器为涵道风扇,其安装于一侧机翼前缘的下方且该一侧机翼后缘的襟翼的前方,
所述第二辅助推力产生器为涵道风扇,其安装于另一侧机翼前缘的下方且该另一侧机翼后缘的襟翼的前方。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翼身融合布局飞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辅助推力产生器为涵道风扇,其安装于中心升力体的后上方且升降舵的前方,
所述第二辅助推力产生器为涵道风扇,其安装于中心升力体的后上方且升降舵的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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