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分拆的折叠车在审
申请号: | 202011385979.0 | 申请日: | 2020-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31968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5 |
发明(设计)人: | 张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威信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K15/00 | 分类号: | B62K15/00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张艳美;莫建林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莞市厚***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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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分拆 折叠 | ||
1.一种可分拆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前车架、后车架及分拆机构,所述分拆机构连接于所述前车架及所述后车架之间,所述分拆机构在组合时可使所述前车架与所述后车架呈可转动地连接,所述分拆机构在分解时可使所述前车架与所述后车架相互分离。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分拆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车架具有前杆及拉杆,所述后车架具有后杆,所述前杆、所述拉杆及所述后杆分别枢接于所述分拆机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分拆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拆机构包括锁定件、连接件及卡合件,所述卡合件固定于所述后杆;所述连接件与所述前杆枢接,形成第一枢接轴;所述拉杆具有转动轴,所述转动轴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连接件,所述转动轴呈转动且可拆卸地卡于所述卡合件;所述锁定件与所述前杆枢接,枢接中心轴与所述第一枢接轴同轴;所述锁定件具有锁定部,所述锁定部可拆卸地卡合于所述卡合件。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分拆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件具有第一卡口及第二卡口,所述转动轴卡于所述第一卡口,所述锁定部卡于所述第二卡口。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分拆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车架相对所述后车架展开时,所述前杆的后端部与所述后杆的前端部抵顶。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分拆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口的开口方向与所述第二卡口的开口方向呈相交。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分拆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口的开口方向朝向前方,所述第二卡口的开口方向朝向下方。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分拆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拆机构还包括弹性件,所述弹性件提供一使所述锁定件的锁定部进入所述第二卡口的弹性力。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分拆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件设有连接部,所述拉杆设有轴销,所述弹性件的两端分与所述连接部及所述轴销连接。
10.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分拆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车架相对所述后车架展开时,所述拉杆位于所述锁定件的下方以阻挡所述锁定件转动;所述前车架相对所述后车架收折时,所述拉杆位于所述锁定件的一端以释放所述锁定件。
11.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分拆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的一侧设有定位肋,所述前杆的前端部设有定位槽,所述前车架相对所述后车架展开时,所述定位肋卡合于所述定位槽内。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可分拆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具有横向部及与所述横向部固定连接的竖向部,所述横向部位于所述后杆的前端下侧,所述竖向部位于所述后杆的前端端面,所述定位肋设置于所述竖向部的侧面。
13.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分拆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杆的后端下侧设有枢接座,所述连接件枢接于所述枢接座。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分拆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分拆的折叠车还包括第一驱动机构,所述第一驱动机构设置于所述前车架并驱动所述前杆及后杆,使两者收折。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可分拆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机构包括第一电动推杆、第一摆杆及第二摆杆,所述第一摆杆的一端与所述前杆枢接,所述第二摆杆的一端与所述连接件枢接,所述第一摆杆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摆杆的另一端相互枢接,所述第一电动推杆枢接于所述前车架且输出端与所述第一摆杆连接。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分拆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分拆的折叠车还包括可收折的座椅收折支架,所述座椅收折支架设置于所述后车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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