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炉渣协同回收非铁金属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1430995.7 | 申请日: | 2020-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11269520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23 |
发明(设计)人: | 杜兵;董健;张恒;戴小东;葛亚军;何骏;彭淑婧;杨金兵;张铮;魏亦然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B7/04 | 分类号: | C22B7/04;C22B7/02;C04B18/10;C04B18/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7 | 代理人: | 于晶晶 |
地址: | 100028 北京市朝***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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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生活 垃圾 焚烧 炉渣 协同 回收 金属 方法 | ||
1.一种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炉渣协同回收非铁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0、将飞灰进行分级预处理获得细颗粒飞灰和粗颗粒飞灰,将炉渣进行除铁预处理获得非含铁炉渣;
S20、将步骤S10中粗颗粒飞灰进行造粒,将非含铁炉渣与细颗粒飞灰混匀并造粒;
S30、将步骤S20中非含铁炉渣与细颗粒飞灰的混合物进行分区加热熔融,并分别回收低温区及中温区的烟气颗粒物,然后在高温区加入步骤S20中的粗颗粒飞灰并回收高温区的烟气颗粒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炉渣协同回收非铁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0中,所述粗颗粒飞灰的粒级为+10μm,所述细颗粒飞灰的粒级为-10μ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炉渣协同回收非铁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0中,所述除铁预处理具体为将炉渣依次进行的一级除铁、筛分、破碎及二级除铁过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炉渣协同回收非铁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0中,所述非含铁炉渣与细颗粒飞灰混合后造粒的粒径为10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炉渣协同回收非铁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0中,所述非含铁炉渣与细颗粒飞灰的混合比例为1:4。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炉渣协同回收非铁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0中,所述低温区的温度为700℃-730℃,所述中温区的温度为950℃-1000℃,所述高温区的温度为1450℃-160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炉渣协同回收非铁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0中,在低温区的停留时间为10min,在中温区的停留时间为20min,在高温区的停留时间为20min。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炉渣协同回收非铁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0中,以质量百分比计,所述粗颗粒飞灰的加入量为非含铁炉渣与细颗粒飞灰的混合物加入量的20%。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炉渣协同回收非铁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0中、对低温区、中温区及高温区产生的烟气分别进行冷凝处理,分别得到含有不同金属氯化物的烟气颗粒物。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炉渣协同回收非铁金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以下步骤:S40、将高温区去除烟气后的飞灰与炉渣熔融物进行水淬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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