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子商务交易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1449378.1 | 申请日: | 2020-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4180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23 |
发明(设计)人: | 李继领;吕强;刘存田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理工大学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20/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7 | 代理人: | 饶富春 |
地址: | 232001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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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商务 交易系统 | ||
本发明涉及交易系统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电子商务交易系统,现提出如下方案,其包括相互连接的服务平台系统、终端系统和后台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平台系统包括通过服务器相连接的支付系统、分类系统、信用分系统、签收系统、服务器和的身份识别系统,所述身份识别系统包括登录模块、买方识别模块和卖方识别模块,所述买方支付模块和卖方接收模块各自单独与支付系统相连接,所述支付系统包括交易金暂存系统和计算系统,所述计算系统用于根据信用分系统的数据计算交易金暂存系统管理的交易金暂存时间。本发明提供的系统通过建立信用分评级,来决定暂存资金的暂存时间,从而促进商家提高自己的信用度以及服务质量。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交易系统领域,尤其是一种电子商务交易系统。
背景技术
网上交易主要是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上进行的交易,类似与现实世界当中的商店,差别是利用电子商务的各种手段,达成从买到卖的过程的虚拟交易过程。
现有的网上交易平台,一般是客户买完商品后,进行付款,所付的资金一般都是暂存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一段时间,待客户收货后或者超过一段时间之后,暂存的资金才会打向商家账户,对于商家来说的话,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有的商家发货量大,需要资金周转,而很大一部分消费者一般在收货后,都不会及时的确认收货,都会等到其自动收货,完成交易,这使得部分小微商家在资金周转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为此,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电子商务交易系统。
发明内容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电子商务交易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子商务交易系统,包括相互连接的服务平台系统、终端系统和后台管理系统,所述服务平台系统包括通过服务器相连接的支付系统、分类系统、信用分系统、签收系统、服务器和的身份识别系统;
所述身份识别系统包括登录模块、买方识别模块和卖方识别模块,所述买方支付模块和卖方接收模块各自单独与支付系统相连接;
所述支付系统包括交易金暂存系统和计算系统,所述计算系统用于根据信用分系统的数据计算交易金暂存系统管理的交易金暂存时间;
所述计算系统与信用分系统相连接;
所述分类系统包括可控行为记录系统和不可控行为记录系统,所述可控行为记录系统包括用于记录商家发货延期可控行为数据,所述不可控行为记录系统包括用于记录商家发货延期不可控行为数据;
所述可控行为记录系统和不可控行为记录系统各自单独与信用分系统相连接;
所述可控行为记录系统和不可控行为记录系统各自单独与分类系统相连接;
所述签收系统包括反馈系统、物流信息系统和签收终端,所述物流信息系统用于监测商品的物流信息,所述签收终端用于确定客户签收商品的时间;
所述反馈系统与分类系统相连接,所述反馈系统用于对签收终端的数据和物流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处理;
所述服务器包括数据处理模块,用于对其覆盖范围内的数据进行接收、存储和传输。
进一步地,所述反馈系统包括客户反馈终端和商家反馈终端,所述客户反馈终端用于接收客户对商家发货产品的质量的评价和物流评价;
所述反馈系统用于对物流信息系统的数据和反馈终端的数据进行匹配。
进一步地,所述分类系统用于对反馈系统的数据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的结果分别传输给可控行为记录系统和不可控行为记录系统。
进一步地,所述信用分系统用于根据可控行为记录系统和不可控行为记录系统的数据对商家的信用分进行评级。
进一步地,所述交易金为客户购买商品通过支付系统所支付的商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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