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飞机的云飞行管理系统及云飞行管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011454838.X | 申请日: | 2020-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265027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7 |
发明(设计)人: | 余亮;刘利朝;宗军耀;郑智明;万赟;孟繁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G05D1/10 | 分类号: | G05D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易咏梅;李立行 |
地址: | 200126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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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飞机 飞行 管理 系统 方法 | ||
1.一种用于飞机的云飞行管理系统,所述飞机包括自动飞行控制系统,所述云飞行管理系统包括飞机的机载飞行管理系统,所述机载飞行管理系统被配置为能够获取生成飞行管理指令所需的飞行状态数据,并基于所述飞行状态数据计算生成第一飞行管理指令,其特征在于,所述云飞行管理系统还包括:
云端飞行管理设备,所述云端飞行管理设备布置于地面,并经由空地无线网络和所述机载飞行管理系统通信连接,所述云端飞行管理设备被配置为能够自所述机载飞行管理系统获取所述飞行状态数据,以及,基于所述飞行状态数据计算生成第二飞行管理指令并将其发送至所述机载飞行管理系统;
其中,所述机载飞行管理系统还被配置为能够指示所述自动飞行控制系统执行所述第二飞行管理指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云飞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云端飞行管理设备采用和所述机载飞行管理系统不同的软件系统和/或不同的硬件设备。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云飞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载飞行管理系统还被配置为能够识别所述第二飞行管理指令的指令类型以及对比所述第一飞行管理指令和所述第二飞行管理指令是否一致,并在识别出指令类型属于高优先级指令的情况下指示所述自动飞行控制系统执行所述第二飞行管理指令,否则则根据对比结果指示所述自动飞行控制系统的操作。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云飞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云飞行管理系统还包括:
布置于地面的ATC控制端和AOC控制端,所述ATC控制端和所述AOC控制端经由地面通信网络和所述云端飞行管理设备通信连接,并被配置为能够向所述云端飞行管理设备发送原始ATC指令和原始AOC指令;
所述云端飞行管理设备还被配置为能够将接收到的所述原始ATC指令或所述原始AOC指令解析为可执行ATC指令或可执行AOC指令以作为所述第二飞行管理指令。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云飞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载飞行管理系统还被配置为能够在识别出所述第二飞行管理指令为所述可执行ATC指令或所述可执行AOC指令时,直接将所述可执行ATC指令或所述可执行AOC指令发送给所述自动飞行控制系统。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云飞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载飞行管理系统还被配置为能够在识别出所述第二飞行管理指令不属于所述可执行ATC指令或所述可执行AOC指令时,对比所述第一飞行管理指令和所述第二飞行管理指令是否一致;
若一致,则指示所述自动飞行控制系统根据所述飞行管理指令操作,若不一致,则输出用于提示机组人员进行人工检查的提示信息。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云飞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云端飞行管理设备经由空地无线网络和所述机载飞行管理系统通信连接,所述机载飞行管理系统还被配置为能够监测所述空地无线网络的通信状态是否正常,并在通信状态异常时指示所述自动飞行控制系统根据所述第一飞行管理指令操作。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云飞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地无线网络为5G网络或无线数据链,地面通信网络包括地面光纤网络或5G网络。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云飞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飞机还包括机载数据总线和多个机载系统,所述机载飞行管理系统经由所述机载数据总线连接至所述多个机载系统,以经由所述机载数据总线自所述多个机载系统获取所述飞行状态数据。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云飞行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机载系统包括导航传感器系统、显示系统、通信系统和自动飞行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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