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车载终端进行PVE测试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1494635.3 | 申请日: | 2020-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0679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6 |
发明(设计)人: | 王迎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智慧车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36 | 分类号: | G06F11/36;G01M17/007 |
代理公司: | 无锡永乐唯勤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69 | 代理人: | 孙际德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区高铁新城太阳路***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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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车载 终端 进行 pve 测试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车载终端进行PVE测试的方法,包括车载终端,车载终端内嵌套有PVE测试系统,其测试步骤为:S1,云平台向车载终端发出PVE测试指令;S2,车载终端接收到PVE测试指令后,执行PVE测试流程;S3,车载终端执行PVE测试流程完毕后,向云平台发送测试结果。本发明通过嵌套PVE测试系统的车载终端的设置,使得车载终端可以进行PVE测试,避免了进行PVE测试时需要外加设备得安装,减少了测试的成本,为PVE测试工程师提供的便利,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检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车载终端进行PVE测试的方法。
背景技术
当前车载终端(TBOX)多用于法规数据的监控,有些汽车生产制造厂商会加入一些自定义数据。PVE(Production Vehicle Evaluation)测试,即量产车辆评估测试。为了确保各主机厂批量生产的汽车、系统、部件及独立技术总成与已型式检验的车型一致,《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以下简称国六法规)的附录JA.7中新增了量产车辆评估测试。PVE测试是对型式监测OBD系统试验的重要补充,从OBD标准化、OBD监测范围、OBD监测性能等角度较全面地评估了车辆的OBD系统。PVE测试采用企业自我检查,定期提交测试计划和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的形式开展。
PVE测试按GB 18352.6-2016要求,可分为三部分:标准化验证(J1)、监测要求验证(J2)、在用监测性能的验证和报告(J3)。PVE测试不仅包括新生产得车辆,还包括已生产销售得车辆的检测。但是现有的PVE测试过程中,需要对被检测车辆外加设备后,才能取得需要检测的数据,不仅增加测试成本,而且降低测试工程师的工作效率。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车载终端进行PVE测试的方法,利用原有的车载终端,取得需要检测的数据,降低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基于车载终端进行PVE测试的方法,包括车载终端,所述车载终端内嵌套有PVE测试系统,其测试步骤为:
S1,云平台向所述车载终端发出PVE测试指令;
S2,所述车载终端接收到PVE测试指令后,执行PVE测试流程;
S3,所述车载终端执行PVE测试流程完毕后,向云平台发送测试结果。
作为本发明一个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PVE测试流程包括:
S21:所述车载终端启动发送ISO15031/ISO27145/SAE-J1979协议启动指令;
S22:所述车载终端根据步骤S21的启动指令,将车载终端内的车辆数据分包发送;
S23:所述车载终端启动接收总线报文;
S24:所述车载终端根据S23接收到的总线报文,进行组包;
S25:所述车载终端对S24得到的组包数据,进行数据解析;
S26:所述车载终端对S25解析后的数据进行数据判定,得出测试结果。
作为本发明一个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总线报文为CAN报文。
作为本发明一个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24为,所述车载终端根据S23接收到的CAN总线报文,依据ISO15765进行组包;
所述S25为,所述车载终端对S24中得到的组包数据,依据ISO15031/ISO27145/SAEJ1979协议进行解析。
作为本发明一个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S2中,还包括S27:所述车载终端依据测试结果判定是否完成本次测试,如果本次测试没有结束则继续执行S21,如果本次测试结束则执行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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