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授信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11511250.3 | 申请日: | 2020-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2969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25 |
发明(设计)人: | 曲正云;朱永春;陈锐发;张文强;杨振宇;刘屹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2 | 分类号: | G06Q40/02;G06Q10/08;G06F16/27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朱文杰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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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处理 方法 装置 设备 系统 | ||
1.一种授信处理方法,应用于第一区块链的第一区块链节点,包括:
接收资源管理机构对应的第二区块链的第二区块链节点发送的信息获取请求;其中,所述信息获取请求基于物流平台发送的授信请求,通过所述第一区块链与所述第二区块链的跨链传输通道所发送;所述信息获取请求包括所述物流平台的数字身份信息;
根据所述数字身份信息从所述第一区块链中获取所述物流平台的物流信息,其中,所述物流信息包括业务数据,所述业务数据包含物流平台关于托运费用的应收资源;
基于所述跨链传输通道将获取的所述物流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二区块链节点,以使所述第二区块链节点根据所述物流信息进行授信处理,并将得到的授信结果信息保存至所述第二区块链中;
基于所述跨链传输通道接收所述第二区块链节点发送的所述授信结果信息,将所述授信结果信息保存至所述第一区块链中;
调用所述第一区块链中的第一智能合约,基于所述第一智能合约根据所述第一区块链中的所述物流信息和所述授信结果信息,确定所述物流平台可借用的资源的第一数量;
将确定的所述第一数量发送给所述物流平台,以使所述物流平台根据所述第一数量向所述第二区块链节点发送资源借用请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物流信息包括业务数据,所述业务数据为所述物流平台基于至少一个处于运输终止状态、且托运方未提供运输所需资源的运单的相关信息所生成的数据;
所述基于所述第一智能合约根据所述第一区块链中的所述物流信息和所述授信结果信息,确定所述物流平台可借用的资源的第一数量,包括:
基于所述第一智能合约,根据所述授信结果信息中的所述数字身份信息,从所述第一区块链中获取关联的处于第一状态的目标业务数据;其中,所述第一状态表征所述目标业务数据已推送至所述第二区块链节点、且所述托运方尚未提供所述运输所需资源;
根据所述目标业务数据确定所述托运方未提供的所述运输所需资源的总数量;
若所述总数量小于所述授信结果信息中的授信数量,则将所述总数量确定为所述物流平台可借用的资源的第一数量;
若所述总数量不小于所述授信结果信息中的授信数量,则将所述授信数量确定为所述物流平台可借用的资源的第一数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确定所述物流平台可借用的资源的第一数量之前,还包括:
接收所述物流平台发送的业务数据推送请求;其中,所述业务数据推送请求包括待推送的业务数据;
将所述业务数据保存至所述第一区块链中;以及,
基于所述跨链传输通道将所述业务数据推送至所述第二区块链节点,以使所述第二区块链节点将所述业务数据保存至所述第二区块链中,并基于所述第二区块链中的第二智能合约根据所述业务数据进行资源收集处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所述将确定的所述第一数量发送给所述物流平台之后,还包括:
基于所述跨链传输通道接收所述第二区块链节点发送的授信数量更新请求;其中,所述授信数量更新请求基于所述物流平台发送的资源借用请求,向所述物流平台的指定资源账户发放收集的资源之后所发送;
根据所述授信数量更新请求,确定所述物流平台的剩余授信数量;
将所述剩余授信数量与所述数字身份信息关联保存至所述第一区块链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所述将确定的所述第一数量发送给所述物流平台之后,还包括:
基于所述跨链传输通道接收所述第二区块链节点发送的资源转移结果信息;其中,所述资源转移结果信息为所述第二区块链节点根据所述物流平台发送的资源转移请求,基于所述指定资源账户中的资源进行资源转移处理之后所生成的信息;
将所述资源转移信息保存至所述第一区块链中。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物流平台发送的运单的物流信息,其中,所述运单为所述物流平台基于托运方的托运请求所生成;
将所述物流信息与所述物流平台的所述数字身份信息关联保存至所述第一区块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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