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电子设备和便携通信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11548129.8 | 申请日: | 2018-03-06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83966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26 |
发明(设计)人: | 白承昌;孙荧钐;宋昌珍;慎昶赫;赵晟祜;曹种槿;黄汉圭;柳旼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C25D17/06;C25D1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 11330 | 代理人: | 谢玉斌;周永佳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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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电子设备 便携 通信 设备 | ||
1.一种移动电子设备,所述移动电子设备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包括第一侧壁以及位于所述第一侧壁的相对侧的第二侧壁,所述壳体包括金属材料;以及
非导电结构,所述非导电结构沿着所述第一侧壁或所述第二侧壁中的至少一个设置在所述壳体中,
其中,所述第一侧壁包括形成在所述第一侧壁的第一内表面上的第一凹部,
其中,所述非导电结构包括与所述第一凹部相对应的第一开口,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凹部和所述第一开口被构造为在所述壳体的阳极氧化过程期间容纳夹具并使所述夹具电连接到所述金属材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电子设备,进一步包括:
形成在所述第二侧壁的第二内表面上的第二凹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电子设备,
其中,所述第一凹部和所述第二凹部中的每一个包括:第一区域和与所述第一区域相邻的第二区域,在所述第一区域中,在所述金属材料上形成有阳极氧化层,在所述第二区域中,所述金属材料暴露。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凹部的所述第二区域和所述第二凹部的所述第二区域与所述壳体的在所述阳极氧化过程期间暴露于由所述夹具施加的电荷的区域相对应。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凹部和所述第二凹部中的每一个还包括第三区域,在所述第三区域中,所述阳极氧化层在经由阳极氧化过程形成之后被移除。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电子设备,其中,至少一个天线被电连接到所述第二区域。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电子设备,进一步包括导电层,所述导电层设置在所述第二区域上。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电子设备,其中,在所述第一凹部和所述第二凹部中的每一个的所述第二区域上均未形成有阳极氧化层。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电子设备,其中,所述非导电结构包括第二开口,所述第二开口形成在所述第二侧壁的第二内表面的一部分上。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电子设备,进一步包括形成在所述第一侧壁的所述第一内表面上的第三凹部,所述第三凹部被设置为与所述第一凹部相距特定距离。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移动电子设备,其中,所述非导电结构包括第三开口,所述第三开口形成在第三内表面的与所述第一侧壁的所述第三凹部相对应的部分上。
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侧壁的至少一部分、所述第二侧壁的至少一部分、或者所述移动电子设备的后表面包括阳极氧化层。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电子设备,其中,至少一个天线电连接到所述壳体的至少一部分。
14.一种便携通信设备,所述便携通信设备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包括具有外表面和内表面的侧壁,所述侧壁的所述内表面包括形成在其中的凹部,所述壳体包括金属材料,所述壳体还包括用于发送和/或接收无线信号的导电部分;以及
非导电构件,所述非导电构件设置在所述侧壁的所述内表面上,所述非导电构件包括形成在其中并且与所述凹部基本对齐的开口,
其中,所述凹部和所述开口被构造为在所述壳体的阳极氧化过程期间容纳夹具并使所述夹具电连接到所述金属材料。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便携通信设备,其中,所述侧壁的所述外表面与所述内表面之间的厚度在1.4mm与1.7mm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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