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人现场自动制作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无人自动售卖营业柜共享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1563818.6 | 申请日: | 2020-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4694298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01 |
发明(设计)人: | 江正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智慧式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1/00 | 分类号: | G07F11/00;G07F11/70;G07F9/10;H04N7/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200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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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 现场 自动 制作 油条 其他 油炸 类餐食 售卖 营业 共享 系统 方法 | ||
1.一种无人现场自动制作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无人自动售卖营业柜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无人现场自动制作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无人自动售卖营业柜(1)及其搭载于所述无人现场自动制作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无人自动售卖营业柜上的共享炸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制作设备(2)和通讯模块(3),自动售卖共享系统(4),主控模块(5),控制模块(6),后台服务器系统总平台(7),智能终端(8),手机APP、小程序(9),还包括无人现场自动制作与无人自动售卖的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店(10),所述无人现场自动制作与无人自动售卖的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店(10)通过通讯模块(3)和后台服务器系统总平台(7)与智能终端(8)建立共享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现场自动制作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无人自动售卖营业柜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现场自动制作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无人自动售卖营业柜(1)有底架、架构,底架为平底或底架有活动轮(11),活动轮(11)在移动时才能使用,未使用时可锁定不移动,底架采用承受一个能制作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设备(2)全部重量的骨架平衡骨架,底架上方有一根或多根支撑立柱,支撑立柱顶部或由横架支撑进行拉立固定,根据设计方案而定,也采用焊接或螺杆连接成一个柜供共享炸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制作设备(2)固定在柜里,柜的周围采用封闭式,柜的封闭可为门或窗,顶部也可开启,开启的门或窗可作为放入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及佐料、辅料、调料,检修、维护设备所用,共享炸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制作设备(2)可设计成多个等边形、方形、圆形、椭圆形等,也可以直接将设备安装在一个建筑物内,建筑物包括房屋、钢架等,只可挡住风雨四周密闭,有门出入,有顶盖均可作为固定无人现场自动制作与无人自动售卖的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店(10);所述无人现场自动制作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无人自动售卖营业柜(1)有直供电源(12),还可有备用电源(13),直供电源(12)和备用电源(13)均根据设备设计的要求进行变压使用或逆变使用,但有可安装用电安全装置和稳定电压电源装置(51),有供电开关设备(50),供共享炸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制作设备(2)开启、关闭所用,直供电还供无人现场自动制作与无人自动售卖的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店(10)经营场所所有用电;所述无人现场自动制作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无人自动售卖营业柜(1)设有固定直供电源接口、用电安全设备和充电电池,电源为直供220V或其他电压或其他国家规定下的使用电压电源设备,也可用备用电池逆变成220V或其他电压或其他国家规定下的使用电压供电;所述无人现场自动制作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无人自动售卖营业柜(1)有提取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的窗口一个或多个,并有一个及以上的显示屏供现场客户购买所用;所述共享炸油条及其他油炸类餐食制作设备(2)主机柜身外部和顶部采用防烫材料制作,确保柜身和制作设备不传热、能隔热;所述的所有平台可支撑在立柱顶端的下方或底部的上方,也可固定在箱体内侧的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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