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视频数据传输方法、接收方法、服务端以及客户端在审
申请号: | 202011575307.6 | 申请日: | 2020-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273856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30 |
发明(设计)人: | 段惊园;张磊;董鹏飞;姚志强;杜新胜;张辉极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2347 | 分类号: | H04N21/2347;H04N21/258;H04N21/4405;H04N21/441;H04N21/858;H04L9/14;H04L29/06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博锐专利事务所 44275 | 代理人: | 王芳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视频 数据传输 方法 接收 服务端 以及 客户端 | ||
本发明公开的一种视频数据的传输方法、接收方法、服务端及客户端,在视频流传输的基础上,对每个视频分片文件进行不同密钥的加密,并对每个视频分片对应的媒体描述文件的URL进行加密;将加密后的媒体描述文件、媒体描述文件解密密钥和所述媒体描述文件对应的视频分片的解密密钥值以固定格式写入数据包后发送给客户端;客户端通过与服务端协商好的解密方式,解密从服务端接收的文件并获取所请求的视频文件,提高了视频流文件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视频数据处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视频数据传输方法、接收方法、服务端以及客户端。
背景技术
随着5G网络技术和流媒体技术的发展,网络直播越来越火,人们对视频的需求越来越高,而传统的基于RTP(Real-time Transport Protocol,实时传输协议)、RTSP(RealTime Streaming Protocol,实时流传输协议)流媒体协议系统开发部署复杂度高,容易遭受网络防火墙拦截,目前已无法满足互联网企业快速开发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企业技术选型转向了基于HTTP(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超文本传输)协议实现的动态自适应流媒体协议,如DASH(Dynamic Adaptive Streaming over HTTP,基于超文本传输的动态自适应流媒体)、HLS(HTTP Live Streaming,基于超文本传输的实时流媒体)等。
在目前常见的动态自适应流媒体技术中,服务端将原始视频内容切割成一段段的分片通过HTTP协议传输,每一个视频分片会对应一份媒体描述文件,该媒体描述文件会包含下一个视频分片各类参数(如分辨率、帧率、统一资源定位系统地址等)。客户端每次会先向服务端请求该媒体描述文件,然后解析该媒体描述文件,动态选择适合当前网络状况的视频分片URL(Uniform Resource Locator,统一资源定位系统)地址,向服务器发起视频分片请求,完成视频流播放。
一般的,基于DASH或HLS动态自适应流媒体协议不会对视频分片的传输过程做任何保护,直接在开放的互联网上基于HTTP协议传输,或仅仅只是对视频分片采用同一密钥文件进行加密。而媒体描述文件的传输不做任何保护措施,一旦该解密密钥遭到破解,则传输过程中的视频分片或缓存到本地临时目录的视频分片文件很容易遭到逆向破解还原,只需简单的文件合并即可完成完整视频的播放,视频内容版权保护遭受严重的威胁。
考虑到跨平台性、用户体验、部署实现难易程度等,目前很多公司选择了DASH、HLS等基于HTTP的流媒体传输协议取代传统的基于RTP协议的传输方式,它们将完整的视频文件切割成分片文件在互联网上进行传输,但是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旦视频播放地址或视频分片遭到不法分子窃取,则很容易导致完整视频遭到破解还原,在人们对视频等影视内容版权越来越重视的今天,该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视频数据传输方法、接收方法、服务端以及客户端,提高视频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视频数据传输方法,包括步骤:
采用不同的密钥对每一个视频分片进行加密,并对每一个视频分片对应的媒体描述文件的预设属性字段值进行加密;
接收客户端发送的媒体描述文件请求;
根据所述媒体描述文件请求将所述媒体描述文件解密密钥、所述媒体描述文件对应的视频分片的解密密钥以及加密后的所述媒体描述文件发送给所述客户端。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另一种技术方案为:
一种视频数据接收方法,包括步骤:
向服务端发送媒体描述文件请求;
接收服务端发送的媒体描述文件解密密钥、所述媒体描述文件对应的视频分片的解密密钥以及加密后的所述媒体描述文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57530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