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不停车电子收费中车载控制器的激活方法及激活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11599467.4 | 申请日: | 2020-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2802213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4-14 |
发明(设计)人: | 库海鹏;赵昱阳;韩茂强;王庆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万集智能网联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B15/06 | 分类号: | G07B15/06;H04L9/40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昊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804 | 代理人: | 李波;王颖慧 |
地址: | 101399 北京市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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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停车 电子 收费 车载 控制器 激活 方法 系统 | ||
本公开涉及一种不停车电子收费中车载控制器的激活方法及激活系统。该方法包括整车车载终端启动第一激活请求以认证所述车载控制器;所述整车车载终端基于预定认证数据与所述车载控制器进行第一认证;以及所述整车车载终端基于所述第一认证结果决定是否向车辆后台服务器发送第二激活请求,以对所述车载控制器进行激活。通过利用整车车载终端开启激活请求,以便与车载控制器进行认证,不仅简化了激活流程,还可以提高认证结果的准确性。
技术领域
本公开一般地涉及不停车电子收费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本公开涉及一种不停车电子收费中车载控制器的激活方法及激活系统。
背景技术
本部分旨在为权利要求书中陈述的本公开的实施方式提供背景或上下文。此处的描述可包括可以探究的概念,但不一定是之前已经想到或者已经探究的概念。因此,除非在此指出,否则在本部分中描述的内容对于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而言不是现有技术,并且并不因为包括在本部分中就承认是现有技术。
不停车电子收费(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ETC”)是指车辆在通过收费设备时,由安装在车辆上的车载ETC控制器来实现车辆识别、信息写入以及自动从预先绑定的智能卡(Integrated Circuit Card,“IC”)或银行帐户上扣除相应资金,从而实现车辆不停车自动收费。
首次安装车载ETC控制器时,通常需要对车载ETC控制器进行绑定激活功能,车载ETC控制器的传统激活方法是通过用户上传发行车辆的照片及视频信息到激活方后台服务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车载ETC控制器的激活。采用传统的激活方法认证繁琐,并且可能存在与实际车载ETC控制器不符合的问题。
发明内容
为了至少解决上面的一个或多个技术问题,本公开提供一种不停车电子收费中车载控制器的激活方法及激活系统。本公开利用整车车载终端开启激活请求,以便与车载控制器进行认证,并基于认证结果来对服务器发起激活请求,从而对车载控制器进行激活。鉴于此,本公开在如下的多个方面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在第一方面,本公开提供一种用于不停车电子收费中车载控制器的激活方法,包括:整车车载终端启动第一激活请求以认证所述车载控制器;所述整车车载终端基于预定认证数据与所述车载控制器进行第一认证;以及所述整车车载终端基于所述第一认证结果决定是否向车辆后台服务器发送第二激活请求,以对所述车载控制器进行激活。
在一个实施例中,其中,所述整车车载终端基于所述第一认证结果决定是否向车辆后台服务器发送第二激活请求,以对所述车载控制器进行激活包括:当所述第一认证成功,所述整车车载终端向所述车辆后台服务器发送第二激活请求;以及基于从所述车辆后台服务器返回的数据,对所述车载控制器进行激活。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车辆后台服务器接收所述第二激活请求;当所述第二激活请求满足激活条件,所述车辆后台服务器基于所述预定认证数据与所述整车车载终端进行第二认证;以及所述车辆后台服务器基于所述第二认证结果决定是否向激活方服务器发送第三激活请求,以对所述车载控制器进行激活。
在又一个实施例中,其中,所述车辆后台服务器基于所述第二认证结果决定是否向激活方服务器发送第三激活请求,以对所述车载控制器进行激活包括:当所述第二认证成功,所述车辆后台服务器向所述激活方服务器发送第三激活请求和车辆信息;以及将从所述激活方服务器返回的数据传输至所述整车车载终端,以对所述车载控制器进行激活。
在又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激活方服务器接收所述第三激活请求和所述车辆信息;所述激活方服务器基于所述车辆信息和所述预定认证数据进行第三认证;当所述第三认证成功,所述激活方服务器经由所述车辆后台服务器和所述整车车载终端,与所述车载控制器双向通信,以对所述车载控制器进行激活。
在又一个实施例中,其中,所述预定认证数据包括所述车辆识别码和基于所述车辆识别码生成的认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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