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11610459.5 | 申请日: | 2020-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2688958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3-21 |
发明(设计)人: | 杨登富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未来通信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61/10 | 分类号: | H04L61/10;H04L61/2503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侯宪志;韩岳松 |
地址: | 401147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信息处理 方法 电子设备 | ||
1.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应用于中间设备,所述中间设备的一侧与第一电子设备连接,所述中间设备的另一侧与数字网络连接,所述中间设备负责转发动态主机生成的地址租约,包括:
接收用于向第一电子设备分配动态IP地址的地址租约,其中,所述地址租约至少包括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第一MAC地址和许可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使用的第一IP地址;
至少从所述地址租约中提取所述第一MAC地址和所述第一IP地址,并至少基于所述第一IP地址和所述第一MAC地址构建第一关系表,其中,所述第一关系表包括包含所述第一IP地址和第一MAC地址关联关系的关系表项;
接收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用于请求获取目标设备的目标MAC地址的第一请求,其中,所述第一请求为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在其本地未查找到目标设备的目标IP地址和目标MAC地址的ARP表项的情况下发送的ARP请求,所述第一请求至少包括所述目标设备的目标IP地址;
在所述第一关系表中具有与所述目标IP地址相匹配的所述关系表项的情况下,获取所述关系表项中的所述第一MAC地址,并将获取的所述第一MAC地址发送至所述第二电子设备,抑制基于地址解析协议执行与第一请求的相应的预设操作;
在所述第一请求为下行信息,且所述第一关系表中不具有所包含的第一IP地址与所述目标IP地址相匹配的所述关系表项的情况下,丢弃所述第一请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处理方法,其中,所述关系表项还包括用于标识所述第一电子设备所属虚拟局域网络的第一标识,所述第一请求中还包括用于标识所述第二电子设备所述虚拟局域网络的第二标识;
在所述第一关系表中具有与所述目标IP地址相匹配的所述关系表项的情况下,获取所述关系表项中的所述第一MAC地址,并将获取的所述第一MAC地址发送至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包括:
在所述关系表项所包含的所述第一IP地址与所述目标IP地址相匹配,且所包含的所述第一标识与所述第二标识相匹配的情况下,获取所述关系表项中的所述第一MAC地址,并将获取的所述第一MAC地址发送至所述第二电子设备。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处理方法,其中,所述第一请求为上行信息;在所述第一关系表中不具有所包含的所述第一IP地址与所述目标IP地址相匹配,且所包含的第一标识与所述第二标识相匹配的所述关系表项的情况下,基于地址解析协议执行预设操作;或
所述第一请求信息为下行信息;在所述第一关系表中具有所包含的所述第一IP地址与所述目标IP地址相匹配,但所包含的所述第一标识与所述第二标识不匹配的所述关系表项的情况下,基于地址解析协议执行预设操作。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处理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从所述地址租约中提取所述第一MAC地址和所述第一IP地址,并至少基于所述第一IP地址和所述第一MAC地址构建第一关系表,包括:
解析所述地址租约,获取所述第一IP地址、所述第一MAC地址、所述第一标识和第一租约期限;其中,所述第一租约期限为许可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使用所述第一IP地址的期限;
基于所述第一IP地址、所述第一MAC地址、所述第一标识和所述第一租约期限构建所述第一关系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信息处理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至少基于获取的另一地址租约对构建的所述第一关系表进行更新。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信息处理方法,其中,所述至少基于获取的另一地址租约对构建的所述第一关系表进行更新,包括:
在获取到所述另一地址租约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第一关系表中是否具有与所述另一地址租约中的所述第一IP地址相匹配的关系表项;
在所述第一关系表中不具有与所述另一地址租约中的所述第一IP地址相匹配的关系表项的情况下,基于从所述另一地址租约中获取的所述第一IP地址、所述第一MAC地址、所述第一标识和所述第一租约期限在所述第一关系表中添加关系表项;
在所述第一关系表中具有与所述另一地址租约中的所述第一IP地址相匹配的关系表项的情况下,基于所述另一地址租约中所述第一租约期限更新所述关系表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联想未来通信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未经联想未来通信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610459.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