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机动车查验标尺有效
申请号: | 202020065529.2 | 申请日: | 2020-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2094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28 |
发明(设计)人: | 董旭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董旭超 |
主分类号: | G01B5/00 | 分类号: | G01B5/00;G01B5/02;G01B5/06;G01B5/18;G01M17/02 |
代理公司: | 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471 | 代理人: | 刘业芳 |
地址: | 046000 山西省长治市***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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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查验 标尺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机动车查验标尺,涉及机动车查验设备技术领域,解决了以往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轮胎胎冠花纹深度无工具可用,无标准可依的技术问题。该机动车查验标尺包括标尺本体、地板刀、刮刀以及轮胎胎冠花纹沟深度测量尺,标尺本体的水平边沿上设置有用于测量车辆识别代号长度的刻度、竖直边沿上设置有用于测量车辆识别代号高度的刻度,标尺本体的正面打刻有车辆识别代号信息提示,背面打刻有年份代码表。本实用新型能够查验车辆识别代号的高度、长度、位数信息以及检测轮胎胎冠花纹深度,是车辆管理所查验民警和车辆检测线外检员查验机动车,确定车辆唯一性,打击走私、拼装和改装车辆,制作等比例车辆识别代号照片的必要工具尺。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动车查验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新型机动车查验标尺。
背景技术
在实际的机动车查验和检测线外检工作中,很多查验民警和检测线外检员因工作时间短,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不一致,在查验打刻在车辆上的车辆识别代号(VIN)时只做简单的核对,对车辆识别代号(VIN)中的位数信息不进行计算和判断,有问题的车辆没有再深入的查验,因工作不细致以及缺少相关查验设备导致走私、拼装和改装的机动车取得合法的上路手续,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在查验机动车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中,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因没有配备轮胎胎冠花纹深度测量仪,就用目测来判断轮胎深度是否合格,这就会导致深度不够标准的通过了查验,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本实用新型依据GB16735-2019设计的该机动车查验标尺,能够解决以往查验车辆识别代号(VIN)、轮胎胎冠花纹深度无工具可用,无标准可依的局面,很好的帮助车管所查验民警和检测线外检员,快速准确的进行查验机动车,保障了道路交通的安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机动车查验标尺,解决以往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轮胎胎冠花纹深度无工具可用,无标准可依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机动车查验标尺,包括标尺本体以及设置在所述标尺本体上的轮胎胎冠花纹沟深度测量尺;其中,
所述标尺本体的水平边沿上设置有用于测量车辆识别代号长度的刻度、竖直边沿上设置有用于测量车辆识别代号高度的刻度,所述标尺本体的正面打刻有车辆识别代号信息提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车辆识别代号信息提示从左到右依次为地理区域、国家或地区、车辆制造厂、车辆特征代码、检验位、年份、装配厂以及生产序列号。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标尺本体的背面打刻有年份代码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轮胎胎冠花纹沟深度测量尺具体为层层叠加的测量头,且所述测量头的直径从上至下依次递减。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测量头从上至下依次为第一测量头、第二测量头以及第三测量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测量头的长度为1.6mm,所述第二测量头的长度为0.8mm,所述第三测量头的长度为0.8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还包括地板刀,所述地板刀连接在所述标尺本体的斜角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地板刀呈月牙形状或者斜形。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还包括刮刀,所述刮刀连接在所述标尺本体的端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刮刀形状为梯形、矩形或者扇形。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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