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深基坑支护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2020078249.5 | 申请日: | 2020-0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194845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17 |
发明(设计)人: | 艾万民;蔡维龙;杨思谋;陈勇;李兴旺;李慧子;邹利明;吴钟艳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E02D5/74;E02D5/34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周修文 |
地址: | 510700 广东省广州市黄***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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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坑 支护 结构 | ||
1.一种深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双排支护桩,所述双排支护桩包括第一支护桩、第二支护桩及连接梁,所述第一支护桩用于设置在基坑的边界处,所述第二支护桩用于设置在所述基坑的外部,所述第二支护桩的顶部高于所述第一支护桩的顶部;所述连接梁设于所述第一支护桩与所述第二支护桩之间,用于连接所述第一支护桩与所述第二支护桩;
锚索,所述锚索的一端连接于所述第一支护桩,所述锚索的另一端用于固定于所述基坑外部的土体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深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梁的一端连接于所述第一支护桩的顶部,所述连接梁的另一端连接于所述第二支护桩的侧部,所述第一支护桩顶部与所述第二支护桩顶部的高度差小于10m。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深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护桩的底部高于所述第一支护桩的底部,所述第一支护桩底部与所述第二支护桩底部的高度差小于5m。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深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护桩设有多个,多个所述第一支护桩队列排布;深基坑支护结构还包括第一冠梁,所述第一冠梁设置于所述第一支护桩的顶部,所述第一冠梁用于连接多个所述第一支护桩,以形成第一排桩。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深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相邻两个所述第一支护桩之间设有至少两个锚索,其中一个所述锚索设置于所述第一冠梁,另外一个所述锚索设置于所述第一支护桩。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深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锚索与所述第一支护桩顶面形成的夹角为45°~60°。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深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支护桩及第二冠梁,所述第三支护桩设于所述第一支护桩与所述第二支护桩之间;所述第二冠梁设置于所述第二支护桩与所述第三支护桩的顶部,所述第二冠梁用于连接所述第二支护桩与所述第三支护桩,以形成第二排桩。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深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护桩、所述第二支护桩与所述第三支护桩均为钻孔灌注桩。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深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护桩、所述第二支护桩与所述第三支护桩的直径均为1.2m~2m。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深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护桩与所述第二支护桩之间的间距小于3.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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