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CAVE虚拟现实显示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0130096.4 | 申请日: | 2020-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129428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8 |
发明(设计)人: | 王国锋;唐辉;韦安阳;丁智;彭鸿;顾鹏云;朱凌;姚再起;罗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B9/05 | 分类号: | G09B9/05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周礼涛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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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cave 虚拟现实 显示 系统 | ||
1.一种CAVE虚拟现实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控制系统;
屏幕系统,所述屏幕系统包括一地幕,所述地幕的至少一部分可活动,以移出或移入所述屏幕系统;
移动装置,与所述屏幕系统连接且与所述地幕的所述至少一部分相对应,所述控制系统与所述移动装置连接以控制所述移动装置驱动所述地幕的所述至少一部分活动;
驾驶模拟器,与所述CAVE虚拟现实显示系统集成设置,所述驾驶模拟器配置成,在虚拟驾驶评审时,由所述控制系统控制所述移动装置将所述地幕的所述至少一部分移出所述屏幕系统,升起所述驾驶模拟器以实现在所述CAVE虚拟现实显示系统中开展虚拟驾驶评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CAVE虚拟现实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地幕的截面为方形,所述屏幕系统还包括:
第一侧幕和第二侧幕,分别设在所述地幕的相对两侧,且与所述地幕的所述至少一部分的活动方向平行;
正幕,设在所述地幕的一侧上且分别与所述第一侧幕和所述第二侧幕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CAVE虚拟现实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系统还包括:
顶幕,与所述地幕相对设置且与所述第一侧幕、所述第二侧幕和所述正幕连接以形成框型的所述屏幕系统。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CAVE虚拟现实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地幕包括:
间隔开布置的第一固定部和第二固定部,所述第一侧幕和所述第二侧幕分别设在所述第一固定部和所述第二固定部上;
活动部,设在所述第一固定部和所述第二固定部之间且与所述第一固定部和所述第二固定部可活动连接,所述活动部设在所述移动装置上以由所述移动装置驱动所述活动部可活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CAVE虚拟现实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活动部与所述第一固定部和所述第二固定部连接的相对两侧分别设有凸沿,所述第一固定部和所述第二固定部上分别设有与所述凸沿相对应的凹槽,所述活动部的所述凸沿在所述凹槽内可活动。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CAVE虚拟现实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装置包括:
导轨;
活动组件,设在所述导轨上且在所述导轨上可活动,所述地幕的所述活动部与所述活动组件连接,以由所述活动组件驱动所述活动部沿所述导轨活动;
驱动组件,与所述活动组件连接,以驱动所述活动组件在所述导轨上活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CAVE虚拟现实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轨的个数为两个,两个所述导轨间隔开平行设置,所述活动组件的至少一部分设在两个所述导轨上,且所述活动部与设在两个所述导轨上的所述活动组件的至少一部分均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CAVE虚拟现实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组件包括:
至少两个滑块,至少两个所述滑块分别设在两个所述导轨上,所述活动部与至少两个所述滑块均连接;
螺母,与其中至少一个所述导轨上的所述滑块连接;
丝杆,一端与所述螺母连接,另一端与所述驱动组件连接,所述驱动组件驱动所述丝杆正转或反转并带动所述螺母在所述丝杆上移动,以驱动所述滑块在所述导轨上活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CAVE虚拟现实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组件包括:
驱动件;
联轴器,一端与所述驱动件通过输出轴连接,另一端与所述丝杆连接,以由所述联轴器将所述驱动件产生的动力传递至所述丝杆。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CAVE虚拟现实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驱动件为伺服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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