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3D拍摄装置及3D显示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2020135250.7 | 申请日: | 2020-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262818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26 |
发明(设计)人: | 刁鸿浩;黄玲溪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芯海视界三维科技有限公司;视觉技术创投私人有限公司;刁鸿浩 |
主分类号: | H04N13/128 | 分类号: | H04N13/128;H04N13/15;H04N13/239;H04N13/243;H04N13/271;H04N13/257;H04N13/29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54 北京市西城区广***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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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拍摄 装置 显示 终端 | ||
1.一种3D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景深摄像头模组,包括至少两个景深摄像头,被配置为通过协调所述至少两个景深摄像头获取拍摄对象的第一景深信息;
彩色摄像头模组,包括至少两个彩色摄像头,被配置为获取能够根据所述第一景深信息调整的所述拍摄对象的彩色图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3D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景深摄像头模组,包括:
所述至少两个景深摄像头中处于最佳工作状态的一个景深摄像头;或,所述至少两个景深摄像头中获取景深信息的准确度最高的一个景深摄像头;
或,
所述所有景深摄像头中处于最佳工作状态的一个景深摄像头;或,所述所有景深摄像头中获取景深信息的准确度最高的一个景深摄像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3D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景深摄像头模组中的至少一个景深摄像头为结构光摄像头或飞行时间TOF摄像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3D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景深摄像头模组中的至少一个景深摄像头为TOF摄像头,所述TOF摄像头位于所述彩色摄像头模组中的两个彩色摄像头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3D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彩色摄像头模组,包括:
第一彩色摄像头,被配置为获取第一彩色图像;
第二彩色摄像头,被配置为获取第二彩色图像;
所述图像处理器,被配置为:
根据所述第一彩色摄像头与所述第二彩色摄像头的间距和拍摄角度,将所述第一彩色图像与所述第二彩色图像合成为包含所述第二景深信息的彩色合成图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3D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彩色摄像头模组中的至少两个彩色摄像头采用性能指标相同的光学镜头和传感器芯片。
7.一种3D显示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3D拍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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