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同步转动机构、可折叠壳体组件及可折叠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20165475.7 | 申请日: | 2020-02-12 |
公开(公告)号: | CN21155043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22 |
发明(设计)人: | 贾玉虎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H37/02 | 分类号: | F16H37/02;F16C11/0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慧实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480 | 代理人: | 孙东杰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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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同步 转动 机构 可折叠 壳体 组件 电子设备 | ||
1.一种同步转动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相对设置的第一连杆及第二连杆;
同步齿轮组件,包括相啮合的第一转动部和第二转动部;
第一转动组件,包括相啮合的第三转动部和第四转动部,所述第三转动部与所述第一连杆连接,所述第四转动部与所述第一转动部同轴连接;及
第二转动组件,包括相啮合的第五转动部和第六转动部,所述第五转动部与所述第二连杆连接,所述第六转动部与所述第二转动部同轴连接;
当所述第一连杆转动时,所述第一转动组件在所述第一连杆的作用下带动所述同步齿轮组件转动,以带动所述第二转动组件转动,使所述第二连杆相对于所述第一连杆同步反向转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同步转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转动部与所述第一连杆同轴连接,所述第一转动部与所述第四转动部同轴连接,所述第三转动部的转动轴方向与所述第四转动部的转动轴方向相交或垂直;所述第五转动部的转动轴方向与所述第六转动部的转动轴方向相交或垂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同步转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转动部为第一蜗轮,所述第四转动部为第一蜗杆。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同步转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转动部包括相背设置的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以及连接于所述第一侧面与所述第二侧面之间的周侧面,所述第一连杆的一端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一侧面,所述周侧面包括弧形周面和平面周面,所述弧形周面上设有连续齿,所述第一连杆的表面与所述平面周面齐平。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同步转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周面为内凹弧面,所述连续齿包括多个齿,所述齿远离所述弧形周面的端面为内凹弧面。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同步转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转动部包括互连为一体的啮合段及连接段,所述啮合段的外周面上设有螺旋齿,所述啮合段啮合连接所述第三转动部,所述第一转动部套设于所述连接段上并与所述连接段固定连接。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同步转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同步转动机构还包括支架,所述支架包括底板及连接所述底板的第一侧板、第二侧板及第三侧板,所述第一侧板与所述第二侧板相对设置,所述第三侧板设于所述第一侧板与所述第二侧板之间,所述第四转动部的相对两端分别转动连接于所述第一侧板与所述第二侧板之间,所述第三转动部和所述第一连杆的一端皆转动连接所述第三侧板,所述第三转动部位于所述第四转动部背离所述底板的一侧。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同步转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转动部为第二蜗轮,所述第六转动部为第二蜗杆,所述第五转动部与所述第二连杆同轴连接,所述第五转动部的轴向与所述第三转动部的轴向平行,所述第六转动部的轴向与所述第四转动部的轴向平行,所述第二转动部与所述第六转动部同轴连接。
9.如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同步转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转动部为第一齿轮,所述第二转动部为第二齿轮,所述第一转动部的转轴方向与所述第二转动部的转轴方向平行。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同步转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转动部为第一锥形齿轮,所述第四转动部为第二锥形齿轮。
11.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同步转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转动部为直齿轮,所述第四转动部为侧齿轮。
12.一种可折叠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壳体、第二壳体及如权利要求1~11任意一项所述的同步转动机构,所述第一壳体连接于所述第一连杆远离所述第一转动组件的一端,所述第二壳体连接于所述第二连杆远离所述第二转动组件的一端,当所述第一壳体转动时,所述第一连杆在所述第一壳体的作用下带动所述第一转动组件、所述同步齿轮组件、所述第二转动组件及所述第二连杆转动,使所述第二壳体相对于所述第一壳体同步反向转动。
13.一种可折叠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屏及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可折叠壳体组件,所述显示屏设于所述第一壳体、所述第二壳体及所述同步转动机构上,所述显示屏能够随着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的展开而展开,及随着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的闭合而折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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