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室内烟雾分析仪有效
申请号: | 202020189562.6 | 申请日: | 2020-02-21 |
公开(公告)号: | CN21169739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16 |
发明(设计)人: | 赵鑫;王洁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河市汇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15/06 | 分类号: | G01N1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志霖恒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35 | 代理人: | 韩亚伟 |
地址: | 065000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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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室内 烟雾 分析 | ||
1.一种室内烟雾分析仪,包括烟雾分析仪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烟雾分析仪主体(1)上方内部开设有插头插孔(3),且烟雾分析仪主体(1)上方外部安装有延伸柱体(6),所述延伸柱体(6)为自锁式伸缩杆结构,且延伸柱体(6)顶端外部连接有固定卡块(4),所述固定卡块(4)内部开设有连接线插头卡槽(2),且连接线插头卡槽(2)中心为圆形结构,连接线插头卡槽(2)边侧为开口结构,所述连接线插头卡槽(2)的圆形结构轴线与插头插孔(3)轴线重合,且连接线插头卡槽(2)的开口结构的弧度不大于9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烟雾分析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烟雾分析仪主体(1)上方内部开设有转动卡槽(7),且转动卡槽(7)内嵌合连接有转轴圆杆(9)。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室内烟雾分析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卡槽(7)和转轴圆杆(9)均为倒立“T”形结构,且转轴圆杆(9)顶端内部开设有固定凹槽(8)。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室内烟雾分析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凹槽(8)内壁为螺纹型结构,且固定凹槽(8)的顶部高度不高于烟雾分析仪主体(1)顶部高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室内烟雾分析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卡块(4)远连接线插头卡槽(2)端下方开设有连接凹槽(5),且连接凹槽(5)内壁为螺纹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室内烟雾分析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柱体(6)上下两端均为螺纹结构,且烟雾分析仪主体(1)两端通过螺纹结构分别连接有连接凹槽(5)和固定凹槽(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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