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控安全骨钻有效
申请号: | 202020242142.X | 申请日: | 2020-03-02 |
公开(公告)号: | CN21223457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9 |
发明(设计)人: | 邵卫星;潘会会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冠龙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16 | 分类号: | A61B17/16;A61B90/00 |
代理公司: |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张亮 |
地址: | 250101 山东省济南市高***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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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控 安全 | ||
1.一种可控安全骨钻,包括保护套管(1)和安装在保护套管(1)上的骨钻杆(2),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套管(1)的前端设置有安全挡板(3)和上部开口式的钻骨空间,所述钻骨空间位于安全挡板(3)的后部,所述安全挡板(3)上设置有用于卡在骨组织上的卡位结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安全骨钻,其特征在于,所述卡位结构包括尖针(6),所述尖针(6)固定在安全挡板(3)的后端面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控安全骨钻,其特征在于,所述尖针(6)为锥形,其底部固定在安全挡板(3)的后端面上,尖端部分朝向骨钻杆(2)。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安全骨钻,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挡板(3)竖直设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安全骨钻,其特征在于,所述骨钻杆(2)的前端设置有环齿形钻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控安全骨钻,其特征在于,所述骨钻杆(2)可转动的安装在保护套管(1)中。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控安全骨钻,其特征在于,所述骨钻杆(2)上设置有螺纹段(8),所述骨钻杆(2)通过螺纹段(8)与保护套管(1)螺纹连接。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控安全骨钻,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段(8)的后部设置有限位台阶(9)。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安全骨钻,其特征在于,所述骨钻杆(2)上开设有前后贯通的通孔(10)。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安全骨钻,其特征在于,所述骨钻杆(2)的后部设置有骨钻手柄(4),所述保护套管(1)的后部设置有套管手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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