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提手的液体加热器有效
申请号: | 202020261572.6 | 申请日: | 2020-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21169543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16 |
发明(设计)人: | 李一峰;谢海斌;区宗尹 | 申请(专利权)人: |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小熊厨房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H9/02 | 分类号: | F24H9/02 |
代理公司: | 佛山市广盈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39 | 代理人: | 杨乐兵 |
地址: | 528318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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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提手 液体 加热器 | ||
1.一种具有提手的液体加热器,包括加热本体、可盖合在加热本体上的盖体和设在盖体上的提手;其特征在于,盖体的顶面设有安装槽和位于安装槽内的蒸汽孔;提手的至少其中一末端可活动的限位在安装槽内,提手的末端在安装槽内具有可活动切换的第一连接位置和第二连接位置,在第一连接位置时提手的末端使蒸汽孔封闭,在第二连接位置时提手的末端使蒸汽孔打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具有提手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提手包括提手本体及设在提手本体末端的连接头;
提手一末端的连接头可活动的限位在安装槽内,而提手的另一末端与盖体固定相连,或者,提手两末端的连接头均可活动的限位在安装槽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具有提手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提手本体由柔性材料制成,或者,提手本体具有可调长度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具有提手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当连接头在安装槽内处于第一连接位置时,提手本体容纳在安装槽内。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具有提手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连接头与安装槽的其中之一设有凹槽而其中另一对应设有与凹槽配合相连的导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具有提手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在连接头的两相对侧壁分别设有凹槽,而在安装槽的两侧壁对应设有导轨,每个导轨对应与其中一个凹槽配合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具有提手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设置导轨的第一末端与安装槽的对应末端之间的距离大于连接头的长度,并在导轨的第二末端还设有挡块;在安装槽的两相对侧壁均设有卡扣,卡扣位于导轨的第一末端的延伸方向,且设置两个卡扣之间的距离小于连接头的宽度,而两个卡扣之间的距离大于两个导轨之间的距离。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具有提手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在连接头的底侧面设有限位孔,在安装槽的槽底设有第一限位柱和第二限位柱;当连接头在安装槽内处于第一连接位置时,第一限位柱的上末端位于在限位孔内;当连接头在安装槽内处于第二连接位置时,第二限位柱的上末端位于在限位孔内。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具有提手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加热本体包括用于盛放液体的容器、设在容器底部或/和容器侧壁的加热元件和设在加热元件与供电电源之间的电源开关;
在电热元件与电源开关之间串接联动开关,当连接头在安装槽内处于第一连接位置时联动开关处于断开状态,当连接头在安装槽内处于第二连接位置时联动开关处于接通状态。
10.根据权利要求2-9任何一项所述具有提手的液体加热器,其特征在于,提手的连接头包括位于提手本体末端的连接端部及与连接端部可拆卸相连的提手端盖,提手端盖可活动的限位在安装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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