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多功能警用催泪照明灯有效
申请号: | 202020266608.X | 申请日: | 2020-03-06 |
公开(公告)号: | CN21165010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09 |
发明(设计)人: | 彭木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七点半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10/06 | 分类号: | F21S10/06;F41B15/00;F21V19/00;F21V23/00;F21V23/04;F21V15/01;F21V33/00;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广州海藻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86 | 代理人: | 张大保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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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多功能 催泪 照明灯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多功能警用催泪照明灯,包括设有喷头并且通过喷头进行按压后喷射出催泪剂的的催泪剂筒身,其结构要点是,催泪剂筒身的上端通过衔接件配合有具有照明和瞄准功能的照明灯;与现有技术相对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具有照明和瞄准的功能,从而使执法人员在夜间行动过程中,无需单独佩戴照明装置,增加了便利性,并且在夜间能够通过红色激光警示灯进行瞄准,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的同时,也为喷头的喷射位置进行了一定的指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本实用新型属于警用防身装置领域,具体涉及的是一种多功能警用催泪照明灯。
背景技术
警用催泪剂又称催泪瓦斯,是一种以崔泪性毒剂为有效载荷的弹药,施放后可快速及大范围扩散,属于非致命性武器,可以对人的眼睛、面部皮肤、呼吸道造成强烈的如火般的刺激,双目无法睁开、喷嚏咳嗽不停,通常用于装备执法部部门,然而现有的催泪装置的功能单一,无法满足执法人员的夜间行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使执法人员在夜间也能够有效使用的多功能警用催泪照明灯。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多功能警用催泪照明灯,包括设有喷头并且通过喷头进行按压后喷射出催泪剂的的催泪剂筒身,其结构要点是,催泪剂筒身的上端通过衔接件配合有具有照明和瞄准功能的照明灯。
进一步的,照明灯包括将喷头罩住的圆筒状的灯身,灯身的周面上配合有照明控制组件,灯身的上端配合有灯盖,灯盖的下方设有位于灯身内且与照明控制组件线性连接的蓄电池。
进一步的,照明控制组件包括与灯身配合的控制板,控制板上设有爆闪LED照明灯、红色激光发射口和催泪剂喷射口,
进一步的,灯身上设有与喷头的按压轨迹对应的条形出剂口和手指探入孔位。
进一步的,衔接件为圆筒状,衔接件的上端设有外螺纹且衔接件的下端与催泪剂筒身紧密套接。
与现有技术相对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具有照明和瞄准的功能,从而使执法人员在夜间行动过程中,无需单独佩戴照明装置,增加了便利性,并且在夜间能够通过红色激光警示灯进行瞄准,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的同时,也为喷头的喷射位置进行了一定的指引。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照明灯结构示意图;
其中,1-喷头,2-催泪剂筒身,3-衔接件,4-灯身,5-灯盖,6-控制板,7-爆闪LED照明灯,8-红色激光发射口,9-催泪剂喷射口,10-控制开关,11-条形出剂口,12-手指探入孔位。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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