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RFID电子示踪芯片的起爆具有效
申请号: | 202020307485.X | 申请日: | 2020-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21185508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03 |
发明(设计)人: | 陆秋实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明森特里特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42C19/08 | 分类号: | F42C19/08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53100 | 代理人: | 亢能;陈左 |
地址: | 650000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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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rfid 电子 芯片 起爆 | ||
1.一种带RFID电子示踪芯片的起爆具,其特征在于:RFID电子示踪芯片位于起爆具内部或外部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RFID电子示踪芯片的起爆具,其特征在于:起爆具包括起爆具外壳,雷管座设于起爆具外壳中,起爆药设于雷管座中,主装药设于起爆具外壳与雷管座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RFID电子示踪芯片的起爆具,其特征在于:所述RFID电子示踪芯片为无源芯片。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RFID电子示踪芯片的起爆具,其特征在于:所述RFID电子示踪芯片位于起爆具外壳内部。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RFID电子示踪芯片的起爆具,其特征在于:所述RFID电子示踪芯片位于起爆具的外壳内端部或雷管座中。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RFID电子示踪芯片的起爆具,其特征在于:雷管座上设有雷管孔或导线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RFID电子示踪芯片的起爆具,其特征在于:所述RFID电子示踪芯片位于起爆具外部表面。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RFID电子示踪芯片的起爆具,其特征在于:所述RFID电子示踪芯片位于起爆具的外壳内端部和底端,以及雷管座底部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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