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灯具有效
申请号: | 202020329552.8 | 申请日: | 2020-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21187581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06 |
发明(设计)人: | 庞桂兑;王林东;陈建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维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4 | 分类号: | F21S8/04;F21V21/002;F21V23/00;F21V23/06;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刘欣 |
地址: | 518101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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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灯具 | ||
1.一种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基座(400)和与所述固定基座(400)可拆卸连接的灯具总成(100);所述固定基座(400)上设置有第一安装槽(410)和第二安装槽(420),所述第一安装槽(410)内设置有第一导电件(401),所述第二安装槽(420)内设置有第二导电件(402);
所述灯具总成(100)包括合围成内腔的上灯罩(110)和下灯罩(120),所述内腔设置有灯板(200),所述灯板(200)上电连接有穿过所述上灯罩(110)的第一通电挂钩(310)和第二通电挂钩(320),所述第一通电挂钩(310)和所述第二通电挂钩(320)能分别插入所述第一安装槽(410)和所述第二安装槽(420),并相对所述第一安装槽(410)和所述第二安装槽(420)内移动从而钩在所述第一安装槽(410)和所述第二安装槽(420)内,当所述第一通电挂钩(310)和所述第二通电挂钩(320)分别钩在所述第一安装槽(410)和所述第二安装槽(420)内时,所述第一通电挂钩(310)与所述第一导电件(401)电连接,所述第二通电挂钩(320)与所述第二导电件(402)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电挂钩(310)与所述第二通电挂钩(320)结构相同,且均由条状金属弯折并依次相连的第一延伸段(341)、第一弯折处(331)、第二延伸段(342)、第二弯折处(332)、第三延伸段(343)、第三弯折处(333)和第四延伸段(344),所述第一延伸段(341)穿过所述上灯罩(110)并电连接所述灯板(200),所述第三延伸段(343)、第三弯折处(333)和第四延伸段(344)形成用于钩在第一安装槽(410)或第二安装槽(420)内的钩部(360),所述第二延伸段(342)上设置有用于通过锁定件(600)固定在上灯罩(110)的固定孔(35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装槽(410)和所述第二安装槽(420)内均设置有用于与所述钩部(360)钩挂的锁销(421),所述第一导电件(401)或第二导线件分别设置在对应的锁销(421)上,以使所述第一通电挂钩(310)或第二通电挂钩(320)分别与对应的锁销(421)钩挂时,第一通电挂钩(310)能够与第一导电件(401)电连接,第二通电挂钩(320)能够与第二导电件(402)电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装槽(410)和所述第二安装槽(420)均呈弧形,所述锁销(421)设置在其中一个弧形边的一部分区域以使所述钩部(360)插入所述第一安装槽(410)或第二安装槽(420)后沿弧形边移动并钩住所述锁销(42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装槽(410)和所述第二安装槽(420)在所述固定基座(400)上呈中心对称设置,所述第一通电挂钩(310)与所述第二通电挂钩(320)在所述上灯罩(110)上呈中心对称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灯罩(110)顶部设置有容置槽(111),所述第一通电挂钩(310)和所述第二通电挂钩(320)设置在所述容置槽(111)内,且所述第二延伸段(342)贴在所述容置槽(111)的底部,所述钩部(360)伸在所述容置槽(111)外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槽(111)内设置有用于分别抵触在第一通电挂钩(310)两侧以及第二通电挂钩(320)两侧的限位件(113),所述限位件(113)设置于所述容置槽(111)的底部或侧壁。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罩包括位于顶部的拱起部(112)和设置在所述拱起部(112)下方的延伸部(114),所述容置槽(111)设置在所述拱起部(112)上,当所述灯具安装在墙壁上时,所述拱起部(112)顶部贴靠所述墙壁,所述延伸部(114)与所述墙壁形成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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