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变形玩具车有效
申请号: | 202020336669.9 | 申请日: | 2020-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21179878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30 |
发明(设计)人: | 谢国华;谢幼兰;陈佳瑜;杨晶晶;黄俊;李洁莹;李宇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H17/00 | 分类号: | A63H17/00;A63H17/26 |
代理公司: | 广州骏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425 | 代理人: | 吴静芝 |
地址: | 511495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钟村***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变形 玩具车 | ||
1.一种变形玩具车,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连接的车头部、车身部和车厢部,所述车头部包括互相对称连接的左车头和右车头,所述车身部包括身躯部和可伸缩设置在身躯部下端的胯部,所述车厢部包括互相对称连接的左车厢和右车厢,所述左车头和右车头分别可转动地设置在身躯部的上端两侧,所述左车厢和右车厢分别可转动地设置在胯部的下端两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形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车头和右车头分别通过一车头扭动件可转动地设置在身躯部的上端两侧,两个车头扭动件的扭动方向与所述身躯部的长度方向互相垂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变形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车头和右车头分别通过一车头万向节与各自的车头扭动件转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形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车头和右车头分别设有左手臂和右手臂,所述左手臂和右手臂分别通过一手臂转动件可转动地设置在左车头和右车头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变形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车头和右车头均为下端开口的中空结构,两个手臂转动件分别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左手臂和右手臂的中空结构内,所述左手臂和右手臂分别通过一手臂万向节与各自的手臂转动件转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形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胯部的上端两侧设有滑块,所述身躯部的两边内侧分别设有与所述滑块配合的滑槽,所述胯部通过滑块滑动设置在身躯部的滑槽中。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形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身躯部的上端设有头部,该头部通过一弹簧件可伸缩地设置在身躯部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形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车厢和右车厢分别通过一车厢转动件可转动地设置在胯部的下端两侧,且所述左车厢和右车厢远离胯部的一端分别可伸缩地设有脚掌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形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车头和右车头的底部分别可转动地设有前轮,所述左车厢和右车厢的底部分别可转动地设有后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形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车头和右车头的相对面通过车头卡扣件卡合连接;所述左车厢和右车厢的相对面通过车厢卡扣件卡合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0336669.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杯型口罩切片机
- 下一篇:一种环保塑料粒专用切粒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