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股骨髁四面截骨器有效
申请号: | 202020348904.4 | 申请日: | 2020-03-18 |
公开(公告)号: | CN21208966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8 |
发明(设计)人: | 史春宝;许奎雪;史文超;卢小强;任宏志;何建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16 | 分类号: | A61B17/16;A61B17/14;A61B17/17;A61B17/15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和立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756 | 代理人: | 祝妍 |
地址: | 101112 北京市通州***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股骨 四面 骨器 | ||
1.一种股骨髁四面截骨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截骨器本体,所述截骨器本体包括上表面和下表面,所述截骨器本体上依次开设有槽体长度方向均平行设置的第一截骨槽、第二截骨槽、第三截骨槽和第四截骨槽,以垂直贯穿上、下表面的角度为零度,所述第一截骨槽的贯穿角度为5°,所述第二截骨槽的贯穿角度为45°,所述第三截骨槽的贯穿角度为-45°,所述第四截骨槽的贯穿角度为0°,且所述第二截骨槽与第三截骨槽的上侧槽口相交连通设置;四个截骨槽均贯穿所述上表面和下表面,其中,所述第一、二、三截骨槽贯穿下表面的一端槽口均沿各自槽体长度方向向两侧斜向阔开一倒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股骨髁四面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三截骨槽的倒角大于第一截骨槽的倒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股骨髁四面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截骨槽的倒角角度为20°,所述第二、三截骨槽的倒角角度为3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股骨髁四面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三截骨槽的角度阔开顶点相同,均高于所述第一截骨槽的角度阔开顶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股骨髁四面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二、三截骨槽均为一直线截骨槽,所述第四截骨槽由自截骨器两侧沿同一直线相对向内延伸的两分支槽组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股骨髁四面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有截骨槽贯穿截骨器本体上表面一端的槽口终点位置均设有外扩内凹设置的涡槽。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股骨髁四面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截骨器本体上还设有矩形分布设置的上、下、左、右四组微调定位孔列,所述上、下、左、右四组微调定位孔列中斜向相对设置的两组微调定位孔列相对截骨器本体对角线中心点对称设置;上下相对设置的两组微调定位孔列中的微调定位孔一一相对截骨器本体的横向中心线对称设置;左右相对设置的两组微调定位孔列中的微调定位孔一一相对截骨器本体的纵向中心线对称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股骨髁四面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每一组微调定位孔列中微调定位孔的排列方向相对截骨槽的槽体长度方向倾斜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股骨髁四面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截骨器本体两侧对称设有左右固定孔,所述左右固定孔的延伸方向对称相对向内倾斜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股骨髁四面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截骨器本体靠近第一截骨槽的一侧面开设有与第一截骨槽侧方连通的观察孔。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0348904.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半自动防夹手装置
- 下一篇:一种土建基模固定夹具